话语表达引起的冲突出与对抗,即为口角纠纷。话语表达,是一种是由双方当事人参与的活动。话语表达有两个主体:一是表达者,二是听话者。
话语表达,具有控制与求赏的双重功能:一是对听话者进行控制,可称为话语控制,体现为“我讲的话是正确的,你必须接受我的观点”;二是向听话者求赏,可称为话语求赏,体现为“我讲的话是正确的,你必须给予相应肯定”。
话语表达之所以会引发冲突与对抗,是因为听话者也需要进行话语表达;其表达的方式,就是对表达者的话话表达进行反表达。反表达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听话者对表达者话语控制的反抗,即不同意对方的观点;二是听话者对表达者话语求赏的否定,即不给予赞赏或者给予差评。
可见,听话者对表达者话语表达的反表达,是引发口角纠纷的原因。因而,要避免口角纠纷,必须有效克服反表达。克服反表达,有以下两种方法:
第一、最经典的方法,是坚持”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坚决捍卫你表达的权利。”这是法国著名思想家伏尔泰的名言,对此无需多解释。然而,这种方法看似公允,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因为人们仍然会纠缠于对方的观点是否正确,实际上还是对他人表达的妨碍。
第二、最有效的方法。即认识到表达是人的基本需求,基于此解决表达问题:一是表达无对错,由于表达是人的基本需求,因而对他人的表达无需考量与评判其表达的内容是否正确;二是不要针对他人的表达进行反表达,对作为自己本能需要的表达应另起其他话题进行表达,或者另找其他听话者进行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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