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9日 星期二 晴
我有一位外地的法官朋友,是执行庭的,以前最喜欢晒朋友圈,养花、种菜、郊游、美食等等,生活丰富多彩,让我羡慕不已啊!然而,这一年来,她不仅晒得少了,而且一上图就是灯火通明加班的辛苦样子。觉得很奇怪啊!我们的法官大人也有这么悲催的日子啊!就打电话想安慰安慰她那颗受伤的心灵。
一听到我的声音,她便是像遇到了久别的亲人一样,开始大倒苦水了,她在执行庭工作十多年来,以前每年的案子只有三十多件,而这一年多来,由于非法集资的案件大量增多,她一个人手头的案件都有一百多件。忙得焦头烂额,天天加班加点。是啊,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公众收入增加,社会上闲散资金增加,而目前社会投资渠道相对较少,为非法集资提供现实可能性。
顺便她帮我普及了一下这方面的知识。有些人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回报,向不特定对象集资。他们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神话宣传,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 ,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血本无归。
这让我想起了一位精明能干的朋友,也是集资说要建设政府大型工程项目,集资了一百多万,其实,他只是这条集资线上的一只小蚂蚱,当上面的集资头子资金链断裂后,拿不出钱来偿还被抓入狱后,这位朋友不仅自己血本无归,还欠下了巨款。每天那些讨债的人就到处围堵他,他躲起来后,他老婆在单位都被人守着要债,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高利贷天生具有一种魔力:因为容易获得,在资金饥渴状态下的企业主往往失去理性判断,铤而走险;而超高的利率也会助长放贷者侥幸的心理,以为可以日进斗金。 然而,“借新钱还旧钱”的游戏终究是一条不归路。
还有些人为了掩饰其非法目的,他们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者企业,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是正常经营,项目有前景,他们早就向国家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了,找银行借钱利息只要几粒,他却找投资人高息借钱,只能说明他们不仅在银行借不到钱,在熟人和朋友那里也借不到钱了。
法官朋友讲的这个情形让我又想起了另外一位朋友高息借80万给开公司的老板,还是享受了一年的息钱,当时真是笑逐颜开、乐滋滋的哦!然而,这老板所谓的公司只是一个“空壳”,根本没钱,当投资失利后,老板拆东墙补西墙,把自己在武汉的房子也买了,但是,还是无法偿还债务。朋友两口子可都是工薪阶层,好不容易积攒的钱就这样打水漂了,简直是后悔不迭啊!
一怒之下把那个老板告上了法庭,这又有什么作用呢?除了证实他欠你钱的事实以外,他完全没有偿还能力,真的就是捡起了芝麻,却丢了西瓜,到后来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说,还差点掉到水里淹死。有的还将积蓄了一辈子的血汗钱、养老钱全拿出来投资,结果血本无归,生活无着,诱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很多人觉得开始都是挣钱的,那么高的利息,只要及早抽身,还是会大赚一笔的。殊不知,一陷进去就像“击鼓传花”一样,随也不能保证最后一个就不是你。我们普通人的钱大都是血汗钱,一分一厘都是自己辛辛苦苦挣回来的,千万不要把这些钱拿去集资,不然受人骗了,还在帮人数钱啊!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需要树立投资风险意识,如果盲目听信不法分子的谎言,倾尽多年积蓄甚至举债参与所谓的投资活动,最终可能是血本无归的结局。
非法集资通常采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具有一定的诱惑性和欺骗性。面对非法集资的陷阱,我们应该牢牢记住:对高息诱饵不动心;对老板“实力”不崇拜;对“官方”背景不迷信;对熟人“热心”不轻信;对大众行为不盲从。

网友评论
担保公司一倒,也倒了不少急功近利的家庭。任何时候,天上掉馅饼,都可能是陷阱!
有位公职朋友以前的每个周末都在钓鱼,过着风淡云轻的日子,但是,现在却过着不是在讨债,就是在讨债路上的苦逼日子。他给一位老板借出去一百多万,这钱可是他自己的房屋抵押贷款的钱啊!如果收不回来,自己的家业都没了!
身边许许多多鲜活的例子却还是不能让世人警醒!国家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之际,为了高额的利息,有些人也是也是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难怪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写道“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天上如果有馅饼,那地上绝对有个坑!何况凭借人类历史几千年的经验,天上是绝对不会掉馅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