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三年,我都是一个人吃饭,像我这样的有很多,但也有不少同学是搭伙吃饭,几个人每个月的生活费凑到一起,每天一起去饭堂吃饭。
高一时大家基本上都是个人吃个人的,到高二分班之后,搭伙吃饭的同学就多了起来,除去一对对的情侣外,还有很多两两组合或者三个四个以及更多的同学组合。这样搭伙吃饭有不少优点,最主要的就是吃得丰盛一点,营养能跟得上。
有好几次,我高一时的同学红旗(高二分班后他去了理科班,我留在了文科班)就劝我,让我和别人搭伙,这样能吃得好,还很省。
但是,我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人吃饭,这并不是因为当时的我很孤僻,和同学们合不来,不是这样的。我之所以不愿意和别人搭伙,一方面是自己多年养成的习惯所致,另一方面是当时我对于自己每天的伙食费都是严格控制的。
当时我每个月的伙食费一百多块钱,除去必要的生活用品和放假回家的公交车车费,剩下的都被我平分在了每一天每一顿上面。我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所有的花费都在我的控制范围内,如果和同学们搭伙的话,吃的肯定要好一些,但是我的钱肯定是不够的。
有很多次,我都是在早读结束后,去饭堂买六个馒头,早中晚各两个,给800毫升的水杯打满一杯热水需要一毛钱,每天打两杯,再买一小包咸花生分三顿配着馒头吃,这样下来一天也就两三块钱,这样刚好能撑到月底回家。有时候生活费稍微多一点,或者是前面半个多月省吃俭用留了一小部分后,我才犒劳一下自己,给自己买一些饭菜。
渐渐的,也就习惯了,我这样吃的时候从不觉得苦,但是如果让别人也和我一样吃这些的话恐怕就受不了。这也是我不愿意和别人搭伙的原因。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吃导致营养不良,结果那三年时间,我的口腔总是时不时地上火,最严重的一次是口腔、舌头和嗓子里面,长满了水泡,疼得要命,饭吃不了,喝水都疼,即便是不开口说话,紧闭着嘴也很疼,没有办法。刚开始出现这种情况时还买一些药粉,后来干脆不管它了,让它自己慢慢好,那几天总是饿得发昏,直到症状好一些之后才开始正常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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