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孝文皇帝十三年五月,齐国的太仓令淳于意犯了罪,应当遭受刑罚。朝廷下诏令狱官将他逮捕拘禁在长安。
太仓公没有男孩子,只有五个女儿。太仓公被逮临走时,骂他的女儿说:“生孩子没有生男的,一到有急事的时候,一点用处也没有!”他的小女儿缇萦听了这话,独自伤心地哭起来,跟随着她的父亲到了长安。
她向朝廷上书说:“我父亲为官,齐国地方的人都称赞他廉洁公平,如今犯法应当遭受刑罚。我悲伤的是已经死去的人不能复活,受了肉刑的人不能再把肢体连接起来。即使以后想改过自新,也无路可走了。我愿意被收入官府为奴婢,来抵赎父亲的刑罪,使父亲能够有机会改过自新。”
缇萦的上书送给了皇帝,汉文帝怜悯她的孝心,就下诏说:“听说有虞氏时期,在罪犯的衣帽上涂画上特别的图案和标记,使之于一般人不同,以此来羞辱他们。这样,民众就不违犯法令了。这是什么原因呢?是因为当时的政治极端清明。”
“现在法律规定有刺面、割鼻、断足三种肉刑,而奸邪犯法的事情却不能禁止,过错在哪里呢?不就是我德义不厚、教化不明的缘故吗?我自己深感惭愧。所以说君主训导方法的不善,愚昧无知的民众就要陷入刑网。”
“《诗经》上说‘平易近人的君子,有如保护和养育民众的父母’。现在人们有了过错,没有进行教育就刑罚加身,有的人想要改过向善,也没有途径可行。我非常怜悯这些人。刑罚之重,至于断裂肢体;刻肌刺肤,终身不能恢复,这是多么痛苦而又不道德的行为啊!哪里符合为民众父母的意思呢!应该废除肉刑。”
不久丞相张苍根据此诏废除了肉刑制定,重新颁布了新刑法。正是小小女子缇萦凭着至孝之心上书救父的善举,促成了肉刑的废除,为普天下无数人带来了福祉。而缇萦救父的孝行,也成了后世赞美的孝道的典型。
为此,班固作诗称赞缇萦:
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
太仓令有罪,就递长安城。
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
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
上书诣阙下,思古歌《鸡鸣》。
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
至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
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缇萦上书救父之所以能取得成功,我认为关键有三点:
一是她有足够的胆识。
封建社会的女人和现在不同,大都是“养在深闺人未识”,平时很少出头露面,更不要说去上书朝廷告御状了。缇萦只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从地处偏僻的齐地辗转千里来到长安城,求爷爷,告奶奶,历经周折,排除万难才把“状子”递到皇帝手里,没有非凡的勇气和过人的胆识是绝对办不到的。
二是要有过人的智慧。
缇萦上书的内容很讲究技巧。首先说自己的父亲是个清官,齐地的人都称赞他廉洁公平。这个清官的定位能让皇帝心生好感。就好像看到一篇作文的字写得非常漂亮,首先就多加了二分印象分;其次是突出她父亲想改过自新。作为皇帝当然也不希望把手下官员都一棍子打死,总得给个弃恶从善的机会罢。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过能改,善莫大焉!这让皇帝的同情心又增加了几分;三是愿意为奴为婢来换取父亲的减刑,这是体现孝悌之意。汉代本就是崇尚“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而儒家的德育精髓就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孝悌”是排在“八德”之首的,这从道义给了皇帝赦免了她父亲的充足理由。
三是要有合适的机会。
不是谁告御状都能成功的。如果碰上夏桀、商纣一样的暴君,直接就会被拉出去砍了。所以说风险系数还是蛮大的。但是缇萦遇上了汉文帝,这也是因缘际会,让此事成为一桩美谈。汉文帝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仁德皇帝,他本来就对缇萦的义举心怀怜悯,而且他还能从缇萦上书中举一反三,反省自己“德义不厚”,没有给犯罪的人一个“改过向善”的机会,从而从根本上废除了肉刑,开了历史先河。这是多么大慈大悲的胸怀啊!
古人云,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三者之中,“人和”看来最重要。有了“人和”,坏事能够变成好事,不幸的遭遇能够成为千古佳话。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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