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斯说,空气是蓝的,可以掏于手指间。
或许你会疑问,那她和情人有什么关系呢。
其实,《情人》是法国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的代表作品。这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里面,不仅写爱情,还写人性,还有肤色和种族、“傲慢与偏见”。
这是一篇会让人流泪疼惜,也会让人深深触动的作品。
今天看了小说中的部分内容,作为一个想要学习写作的读者,有以下几点感悟想法。
在读这篇小说的时候发现杜拉斯在写文章的时候,在第一人称视角和第三人称视角之间,转换自如,衔接的恰到好处,既有主观感受,又有旁观视角。
在回忆起多年前的事情时,也有记忆盲点,但是都一一表露了出来,同时也对事情大概的分析判断也出来了。
就像杜拉斯提到,帽子是怎么来的?她知道不会是别人送的,说明她当时没有要好的朋友,她猜想一定是母亲买的,(可是母亲不会主动给她买),所以是她主动要求母亲买的,(但是母亲也不会花太多钱买),唯一的可能是帽子降价出售的。
从帽子的由来便可以看出杜拉斯当时的人际关系,和妈妈的性格以及这个家庭的环境。
语言表达方面通俗易懂,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现手法,有的词语或语句甚至是重复的,但是读起来很有味道,不舍得放下的那种。
而且,杜拉斯在情感表达方面也很强烈,以自己的主观感受为主,没有明确自己是怎样的状态,甚至让人猛然间无法理解。可是这样描写的确能够调动读者的热情,意犹未尽。就好比她和帽子的确是分不开了。
描写男主和女主第1次交谈的时候。杜拉斯也在努力回忆中,判断分析。对话方面,没有那么多写作格式的条条框框,你说,他说,她没有说……
就好像是和一个人诉说一件事情一样,很平常,很平淡,有动作,然后有次序,最后总体看也合逻辑。
文章中用了情景交融的描写手法,就好像一个人心情不美丽,天就会下雨一般。学会观察环境,也可以找环境里的某个点来和自己的情感形成共鸣。
杜拉斯还善用“感官”和意象。
好比形容一个女人时,说“她的美就是这样“会用“破破烂烂,瑟瑟发抖,凄凄切切”来形容;说一个人“流落异乡,飘零不定“会“什么都不合体,不相称”……换做是我可能也都想着这是八竿子打不着的词,如何组合在一起呢,甚至有时是有冲突的词相互关联、组合。但是她的文字就是如此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与众不同,又不会让人感觉别扭。
在描写景物时也很细致,原来景色也可以刻画,描写的很细致,飘渺,辽远,又仿佛是近在眼前。没有读过杜拉斯,我不知道空气可以是蓝色的,可以掏于手指间。
的确,透明的白纸总是可以给它染上任意色彩,主要看你的心情是什么颜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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