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极其偶然,在滨河广场跑圈,碰到好多年未见的金阿姨,她是以前住在我家对门的邻居,自搬出那家后好像就没怎么见过。
自然就问起我的近况。
她就说起老王。儿子在省城已成家,他的前妻病逝年余,有意再婚。因为老王早年也在医院做行政工作,而我父母公婆前夫都在一个大院里,对于我这个医院职工家属他大致有印象。
彼时,正是我人生至暗时刻。旧家已售,新家正在简装,人,在朋友的车库过渡,心,却无处安放。女儿和我几近失联,见面受阻,交流困难,感情日渐疏离,凄凄惨惨戚戚。
在金阿姨家见了面,感觉不错,到他家里去了几次,心里就认定,就他了。
勤快,爱干净,细心,能干,会照顾人。
年过半百还图啥呢?
正好那时他的房子面临建路要拆迁,为免矛盾,我主动签下协议,婚前财产公证,安置房与我无关,电传给他儿子,我们领了证。
于是我心心念念盼着的,装修好的房子,突然就变成了大仓库,他那一百五十平米的家拆下来寄放的寄放,送掉的送掉,其余都满满当当地堆在我屋里,就这样过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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