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
——《以赛亚书》55:9
最近在不同的场合遇见到关于“神的全能”这一议题引发的种种谈论。藉全能这一概念,驳“上帝”之存在的啦,指点基督教之缺乏理性的啦,或为例教导世人逻辑性的思考方式,且对大家当下的思维能力或感忧伤或感可笑的啦,不一而足。近来对人类理性这一话题恰有所思恰有所想,便感到可藉这一现象整理整理许多有趣的、我未曾得着机会付诸于墨的内容,当作调节心率,改善睡眠的手段来玩味玩味。倘若非要搞得有条理一些,我们便力求条理。因为像我这样一个书法无章、七嘴八舌的人想要向人讲清一件哪怕最细枝末节的事,也为不易,而当我这个蠢笨人想要陈述一件“大事”时,在叽叽喳喳之下人们恐怕更难以懂得;要怪就怪我的蠢笨。条理毕竟是一个有模有样的东西,人们用逻辑判断事情是大为可赞的,这是值得推广的,至少值得像推广有机蔬菜或非转基因大豆油那样推广,但不值得像推广自由或民主那样推广。
这样,我们便知道条理、逻辑或理性不能等同为一个人人都有的固有属性。没有人回回讲逻辑,也没有人回回不讲逻辑;一个再理性的人也有不理性的时候,一个毫无理性的人也总有一两次理性的时候。那么我们可以怎么说呢,逻辑与理性是什么呢?像我这样一个愚拙的人万万给不起一个定义;恐怕也无需一个定义,恐怕也不能定义,因为我们用定义去规范事物的行为正是理性的结果,而我们如今再反过来用定义来谈理性,不免有些犯上的感觉。撇开定义,我们该怎么去认识理性呢?毋须去认识,因为人人都已认识,即便不是全备的认识。就像猫,人人都知道什么是猫,但若叫你光用语言向一个从未见闻过猫的人来描述描述,只怕你会发现自己见窘,这是因为我们并未掌握什么是猫。可我们凭经验认识了猫,同样,我们凭经验认识了理性。那么问题来了,理性是否客观存在,是否和猫一样真实呢?
请容许我批评自己,因为这个问题不严密,因为猫是否客观、真实那还得两说;我们且就暂当它是吧。回到问题上。答案是我不知道。相信也没人指望着我这个笨人给出答案。但无论如何,我们指望的答案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要么不是。倘若有“理性”这么一客观事物,则我们所使用的、藉我们人类所呈现的理性只是“理性”的一个应用。如此的话,我们的理性就不能全备地代表“理性”;也就是说,“理性“不是从属于人类的。这是因为”理性“受到肉身的辖制,换句话说,即我们的智商不足以充分表现”理性“。对于此,最好的一个佐证——如果你们聪明人非得需要一个的话——便是我们未(凭着“理性”)充分掌握“理性”(我们甚至未掌握猫)。当然,科学搞得好的人会更倾向于另一种答案:理性只是一个构建性理念,不客观存在(如同“快乐”、“年龄”这种东西)。理性只是一种现象来着,只是脑子里各种反应综合起来给人呈现的一种印象来着,只是他人(或你自己)对你此时的脑功能的一种评价——“啊,小张,你真理性”——来着。如此,理性这么一个现象更是局限于脑内的,不会超出某个脑子的极限。换句话说,你在理性时刻的脑功能在你脑功能的极限之下。
我绕了这么大一圈,就是为了解释,不论“理性”是否存在,不论它到底是什么,我们所持有的理性都不会超过人的脑容量所能发挥的极限,都处于人的认知以下。可能这根本无需解释,但我将其陈列出来,也好使我自己缓慢的头脑得以条理清晰一些。那么我再说:我们一切的理性活动都不会超过我们的认知。
我想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谈“上帝之石”了。“上帝之石”是针对“上帝是全能的”这一陈述而生的一个提问,而“上帝之石悖论”指代着此陈述(或进一步说,“全能”这一概念)的逻辑性矛盾。其内容如下。问:上帝能否创造一块他自己搬不动的石头?若能,则那块搬不动的石头有悖于“全能”;若不能,则有悖于“全能”。出于愚钝,我特别喜欢在这里按下暂停键,咀嚼一下这充满逻辑的表达;我也邀请各位这么一干。逻辑上似乎无懈可击,于是各种进一步的推论就都应运而生。有的一举断定神不存在,有的为仅凭逻辑思维便否认了神而对人类的智慧充满感动,有的崇拜理性的伟大。我们不必,也不便去谈“上帝之石悖论”之后的种种后话,我们且就瞧瞧其悖论中简单易懂的内容。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并非特意为推翻这个悖论而成,现有的争辩、修改重申、再争辩已多已烂。另外,下文虽包含一些宗教内容,却决不晦涩,看官只需定睛(本人那拙劣的)逻辑发展便可下饭。
正方,神是全能的(“全能”一词用来描述耶和华神,在和合本《圣经》中出现62次)。即神无所不能。反方,神要么能,要么不能创造一块自己搬不动的石头。即神有所不能。时间已到,选择站队,买定离手,稳赚不赔。
全能,即无所不能。而令人搞不懂的是,整个悖论的内容是为了反驳“全能的神”、或“神”这一概念,还是为了反驳“全能”这一概念;二者的确有所不同。
倘若仅是为了反驳神之全能,大可不必如此费劲地钻牛角尖。熟悉《圣经》的同志可以轻而易举地列举一系列陈述简单得多的命题。如:神不能不爱,因为神就是爱(《约翰一书》4:8);神不能死,因为神是永活的(《约翰福音》6:57);神不能犯罪,因为神是圣洁、公义的(《使徒行传》3:14)。这样,针对神的各种属性,搞学问的人可以罗列出许多神的“不能”,而无需一个漂亮的逻辑论证。那么,人若仅为了反驳神之全能,为何不这么做呢?因为他是个外行儿,不了解经上记着的关于神的内容吗?若如此,则他以他的理性为大,以为凭着理性为武器,不消了解对方的内容便可反驳;若不然,则他诚然了解神的属性(包括全能),如此一来,他为什么还非要另起一个漂亮的逻辑论证呢?因为他要彰显理性,必须以理性为武器。还是说他认为经上记着的关于神的“不能”不可用来反驳神之全能,而“上帝之石”的逻辑论证却可以?这与“方形的圆”类似,是关乎“属性”的问题,我们暂且不表。
亦或,聪明人要反驳的不仅是神之全能,而是“全能”这一个概念,这样,经上的话自然也不足为据了。但他为什么要反驳“全能”?“全能”和聪明人有什么过节呢?可以说仍是出于神之全能,因为其论据——“上帝之石”是围绕神的。聪明人在思索神之全能的时候突然悟了,觉得“全能”本身就是个站不住脚的概念,而逻辑可以有力地击破它。如此一来,想必大家早先于我这个慢人看明了其动机:他要彰显自己的理性。
至此,我们知道了此一论据——“上帝之石”是和理性直接挂钩的;它是理性的产物,到头来也是为了证明理性。因为在人们眼中,理性似乎与宗教相对,理性正确,宗教就不会有道理;反驳了宗教,就等于赞扬了理性。此外,人要使理性来得完全,不可引用《圣经》里一些看似如此的逻辑矛盾,也不可引用直接的逻辑矛盾(不然,声问“上帝能否造一个方形的圆”岂不是更为直截了当?),因为理性必须公正、得体、客观,可以鸡蛋里挑骨头。这么说,申诉者必以其申诉“上帝之石”为非鸡蛋里挑骨头,为与“方形的圆”之陈述不同。事实的确如此吗?我们不如仔细来瞧瞧聪明人为何不发问:上帝能否创造一个方形的圆?有两种可能,一是聪明人未想到如此,二是聪明人想到了却不愿意使用这个论据。若未曾想到,对于这种愚蠢,我们便没有必要说下去了。若有考虑到,为何不采用呢?因为以理性为武器的同时自己的话里不可以存在逻辑矛盾;用方形来修饰圆形是逻辑上的矛盾,聪慧人自觉其话若含此概念,必蠢而无理。那么问题回到方才的地方了,“上帝之石”之论是否与之不同,是否规避了这种蠢而无理呢?我们再来看其工整的句子:上帝能否创造一个自己搬不动的石头?以及这个句子:上帝能否创造一个方形的圆?我再次邀请各位看官老爷闭上双目,进行思考。
“逻辑”是一个用来修饰推导过程的词。出现了“方形的”,逻辑上就不可以用“圆”接下去,反之亦然。这人人都知道,聪明人必然更加明了。上帝,即全能者。聪明人在引用“上帝”这一概念时是默认其“全能”的,因为他所要辩驳的就是这个属性;倘若“上帝”不事先具备这个属性,提出“上帝之石”便是枉然,即,若把申辩换成“狗能否创造一个自己搬不动的石头”或“查理·卓别林能否创造一个自己搬不动的石头”,他是不依的。既然“上帝”是默认“全能的”,大家肯定一眼就看出问题所在了。当你抛出上帝(特指其全能之属性)时,便不可再接与之逻辑相左的话了。“搬不动”(或说,“自己搬不动”)是与“全能”(或说,“全能者”)在逻辑上矛盾的,聪明人以“全能者”开头,为何还以非全能的描述讲下去呢(即,“自己搬不动的石头”)?这与“方形的圆”有何区别呢?“自己搬不动的石头”这么一个宾语(或说,“自己搬不动的”这么一个定语从句)对于主语——“上帝”,即全能者来说是不合逻辑的。因为论据的谓语(即申辩的对象)在“创造”这一词上,不在“搬”这一词上,所以论据的其他部分不能违反逻辑。也就是说,即使你说“上帝不能创造一块石头”也是合乎逻辑的,因为“创造”是你申辩的对象,“不能”便不与“上帝”冲突。可是在“上帝之石”中,“自己搬不动的”已经代表非全能型了,与全能者是冲突的,就如“方形的”对于“圆”来说一样不合逻辑。
如此看来,“上帝之石”并未规避如上所述的蠢而无理。其实此论据可简化成“上帝能否做一件他做不了的事”,这样看就直接多了,蠢多了;而人在原论据中发现不了这种蠢,就更算为他的蠢。这种蠢是以上帝之全能为前提的,若换成“川建国能否做一件他做不了的事”,则虽看似一句废话,却不矛盾,且答案显而易见,即“不能”。因为人类(非全能者)与“不能”并不冲突,也自然不能“能”其“不能”。所以怎么说呢,我们推翻了“上帝之石悖论”吗?非也。如前已表,本文并非为反驳“上帝之石”而成。至此,我们仅认清其陈述与“方形的圆”或“矛与盾”等逻辑悖论没有分别,而辩者所做的一切理性上的努力,实则白费且愚昧。
尽管如此,“上帝之石”还未被证明为一个无效的论据,我们暂且只是明了其实质是与“方形的圆”类似的逻辑矛盾,并非一个多么博学睿智的理性呼喊。但回到最初、最关键的问题,“上帝之石”是否有效反驳了上帝的全能呢?如果如方才所讲,“全能”与“不能”相对,神之全能不就已经被否定了吗?正如永生若与死亡相对,神便“不能”死;方若与圆相对,“方形的圆”便不存在也不能被神画出,不是吗?虽然这么一来就失去了最开始理直气壮的底气,弄得不再那么体面,但俗话不是说的好,能抓到耗子的猫就是好猫?离成功仅一步之遥!英勇的斗士们,历经千辛万苦,累经汗水与羞耻,终于站在神的面前,要将“全能”从其脖子上摘下来。这项英勇的使命要成功,仅需满足:全能与不能对立,或永生与死亡对立,或方与圆对立。问题是,是否如此呢?
好似如此。但这就回到了最开始我们探讨的地方:所谓理性,是圈在人的认知以下的。在我们的认知下,方与圆相左,生与死不一,全能与不能无干。前提是:在我们的认知下。我们为什么用我们所知之内的事物来判断我们所知之外的东西呢?我们所知甚少,却是应当坦率承认我们一无所知。在我们的宇宙维度外,方与圆是否不合呢?死亡与生命的奥秘谁能说他侧透了呢?全能的模样有谁见识过呢?还是说我们愚蠢到眼界如此狭隘:只认识并相信眼所看得见的,耳所听得见的,低劣的思想所想得到的?我们说:“没有全能”,就如同鱼儿说:“没有羽翼”,雀鸟说:“没有潜泳”;就如同我们闭上双目,说世界不存在了一样。
我们凭我们仅有的智识规范了现实,划分了概念,定义了事物,而当我们的定义出现矛盾的时候,当我们的思维碰壁的时候,我们不理所应当先考虑自己思维的局限性吗?怎么反先去质疑我们思维所不能企及的事物呢?这就像一个小学生在核工程大会上质疑核能就是扯淡一样。请注意,我不是在声称“全能”就是存在的(当然我也会如此声称),而我们如小学生一样不能理解它(也确实如此),只是说我们在思考这个问题前,应当先清醒地把握一个知识,即自己的智识是多么有限。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神如何能画一个方的圆呢?如何创造一个自己搬不动的石头呢?愚蠢的人类啊,你不知道神如何做成一件事,就代表神不能做吗?你不知道自己的脑子是如何运转的,那也就代表你的脑子一无是处吧。对“上帝之石”这个问题,于宏洁牧师简洁地说:“神的全能是以神不会违背自己的属性为前提的。”即如先前所讲的,神之不死,神之不会犯罪等,“神之不能搬动的一个石头”也是违背神的属性的。“属性”这么一个概念,是从人的角度来谈的,人类喜欢制定定义,划分属性,分门别类,各种属性之间自然便会产生不相干或对立。换句话说,神之全能是从神的角度而言的,从人的角度而言则难以圆说,便需要“以不违背神的属性为前提”(等同于不违背“我们”的逻辑为前提)。因为属性从某个方面象征了这个世界的规则,而规则是在神之全能以下的(神创造了规则),那么在这个世界以内谈到神之全能的时候(在规则以下谈规则以上的事物的时候),我们只能看到镜筒所能涵盖的极限。
至于规则以上,神何必亲手拆毁自己建立的这个世界的体系呢?神何必要用这种方法来向人类证明其全能呢?不必。其一,神不愿世人通过证明的方式来相信他——
我们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见的盼望不是盼望,谁还盼望他所见的呢?
《罗马书》8:24
倘若你要你的母亲向你证明是她生了你,她会欢喜吗?其次,神也无须证明——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罗马书》1:20
因为全能是毋须佐证的,而当我们企图用佐证的方式,企图用这个世界的规则来认识全能的时候,我们“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马书》1:22)。但其实话又说回来,所谓的这个世界的规则,我们掌握了吗?当出现一个事物时,我们有什么底气去说它或是常规或是反常呢?我们只是一无所知罢了。当出现一个方形的圆的时候,我们不应当感到惊讶,而应当波澜不惊,因为我们不应当对自己的无知感到惊讶。
然而事实是我们大多对自己的无知一无所知。我们对我们存在于其中的这个世界的规则掌握了多少呢?我们洞悉世界到了一个什么程度呢?我们的理性是何等的匮乏啊!我们甚至没有掌握猫,或是比猫还简单得多的事物,比如水。你说你掌握了水的分子结构,但你会发现你没法仅凭你的化学与物理知识,叫一个从来没见过水,不知水为何物的人充分认识水。这是因为我们不是凭着理性去获得知识的——或说得更明白些,我们不是理性的物种——而是凭着经验。我们凭经验去认识万物;猫嘶声的绵细,流水的潺潺,凉水滑过喉管时的清爽,老树皮的糙厚,鹅卵石的光滑,山峦的巍峨,日光的明耀,月色的柔和;理性是好的,我们开头便一再强调,但我们的理性从来就派不上什么本质性的用场。同样,我们更无法凭理性去认识、揣摩神,而更要凭经验。我们是怀有一个起码的信念的,即一个真实存在的事物——对于我们主观的真实而言的真实——是一定会为我们所经验得到的。一个渴望见到极光的旅人累经千辛万苦,千百次擦肩而过仍不放弃经验的可能,何况有一位是等待着你的敲门呢?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
《路加福音》11:9
但我们不应该犯下拘泥于我们肤浅感官的错误。你岂能用听觉去审美梵高呢?你岂能用视觉去评价巴赫呢?我们总是愿意相信眼见为实,却不知我们的五感是多么的有限,多么的片面。难道超出我们五感以外的,就不可能存在真实了吗?那么蝙蝠可以声称,五颜六色的花花世界不存在吧。况且话说回来,我们凭感觉判断的真实是否真实,那还得两说呢。愚蠢的人类啊,你如此依赖你毫无出彩之处的视听感官和脆弱的肉体,又与兽类何异呢?且大不如兽了。你有犬的嗅觉吗?你有猫头鹰的听力吗?你有河马的腰身吗?你有鳄鱼的筋骨吗?你有猫的灵活吗?你有猎豹的迅猛吗?你有蝙蝠的健康吗?你有小头睡鲨的寿命吗?我们努力使自己看得更远,看得更细,努力从兽上横向发展,却从未纵向进步;我们伟大的思想,卓越的成就从未叫我们脆弱的生命得到任何改善,从未叫我们悲催的生活得到任何提升。
因为世人所遭遇的,兽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样;这个怎样死,那个也怎样死,气息都是一样。人不能强于兽,都是虚空。
《传道书》3:19
我说这话不是叫你们立马信神(当然这是最好不过的),而是指出人所应当持有的态度,一个应当时刻操守的认知,即自我的无知与愚蠢。其实“上帝之石”这个问题非常简单:所谓全能,自然也包括放下全能的能力(基督就是最好的说明,此处不必冗陈)。我们狭隘的思维限制了我们,这本是不足为耻的,因我们生而为人。但我们与兽类最大的区别就是我们硬要以我们所不自知的聊胜于无的思维为荣耀与夸口,而这,就是愚蠢。正如爱因斯坦所说:“只有两种东西是无限的,宇宙以及人类的愚蠢。”我再说,我不是叫人彻底放弃理性,而是说我们应当操起理性为武器,而不是被其操起;我们应当支配理性,而不是被其支配。既然我们的理性知识全然建立在我们的经验知识以上,而我们的经验是何等有限,何等渺小,何等不真实,我们就最好认清自己一无所知,怀谦卑的心过活。所以,拥有理性的人,请先放下理性;尚未拥有理性的人,请寻求理性,然后放下它。而在此之上,在我们承认了自己的愚蠢之后,才能踏上寻索智慧的道路。智者非智,爱智者也。也但愿每一个专心寻索智慧,扬声搜求聪明,大声呼喊明哲的人都能够开启那“经验”的大门,得以认识何为知识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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