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过一个乏善可陈的周日,如约拿起笔,有些平静,回想起一天的零零总总。
昨天写完日记,思绪万千,翻来覆去睡不着,不过也习惯了,浑浑噩噩的做完上午的日常琐事,吃过饭打起了盹。窗外的麻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实在睡无可睡,懒散地起来看看窗外,顿时火冒三丈。
院子里有颗七八年左右的樱桃树,正值壮年,在我不断的浇水施肥的关照下,长势旺盛,尤其今年,有了院墙的庇护,没有风雨的吹残,用硕果累累都不能形容果实的密度,一棵树上沾满了黄豆大小的小樱桃,反而看不到树叶里,煞是喜人。本来准备买张防鸟网裹住树,防止麻雀啄食,由于樱桃还小,没什么可吃的,想想挺两天等果儿大些再买,一时疏忽,刚才站在窗户一看,彻底傻眼了,一棵樱桃树上簇拥着不少于二十只麻雀,上跳下窜。
树冠光照充足,樱桃个也大,早熟,已经被吃个干净,中部枝干上零星地挂着点,只有下面小的可怜,才保的周全,可又能撑得过多久,整棵树被毁了大半。
我愤怒跑到树下,跳起厉声吓走了鸟群,回到房间,还没坐稳,它们又回来了,我依旧愤怒,它们仍然执着,你来我往不知道折腾几趟,我放弃了,站在窗前,看着它们上下翻飞,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在此之前,我打心底很喜爱麻雀,长得渺小朴素,柔弱不堪,还能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活得叽叽喳喳,成群结队。不知道是由于数量多,还是吃了农田里绊过农药的种子,经常在路边看到死去的麻雀尸体,无助怜爱,自然地心生怜悯,记不清亲手埋过的多少只。但是此刻,我内心满是将它们一个个打死也不能浇灭的怒火,觉得以前很傻。
原来喜爱是一件很随意的东西,也许只是她太廉价了,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奢侈品。
其实樱桃我也不吃,太酸太小,嫌麻烦,但是那是我的东西,可能只因为这点,我开始讨厌麻雀。然而,我讨厌的到底是麻雀,还是眼前叽叽喳喳的生活,我懒得思考,没有价值,反而很累。
奇怪的是我的愤怒没有持续多久,当我放弃抵抗回到房间,打坐一会(打坐有什么用,我也不懂,只是学着做,谈不上修行,更像一种仪式,觉得很高级,好玩而已),竟然平静下了,反而让我有点恐慌,我太容易厌倦了,即使愤怒也不过一时兴起,喜欢的不喜欢的都来去匆匆,没有了那种热爱的执着,对什么都觉得随意过头了,很多事情不再追根溯源,是因为真相是件可恨的事?我可能真的太过于麻木了,太容易厌倦了。
在写这篇日记之前,我还一度想放弃,些许的厌倦,觉得这件事很难坚持,一个连写篇文章都费劲的自己,怎么能完成这个任务,即使完成了又能有什么意义呢?
我还是选择了坚持,可能我真的没别的更好的选择,等待我的三十岁,在一个个空虚无眠的夜晚,我总的做点什么,即使要放弃,也不是在这么颓废的一个晚上。
日记要些什么,我也不知道,记录点琐事,发发牢骚,来点小感悟,留个念想,我不想多想,先能坚持下去再说吧!
本想记录下来自己感悟变化,将一些才思泉涌的瞬间记录下来,真正写的时候才发现这个点浑身疲惫,思绪也是混乱,很难理清,更何谈写得明白,还是避免开始大开大合,最后不了了之,虎头蛇尾的烂尾,慢慢来,如同小溪潺潺,盲目混乱但是方向统一,终究能汇成一条大河,生活的经验告诉我这就是坚持的力量。
我想还得一边写一边找感觉,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坚持。
差不多了,就这样吧,感觉一下子安静下来,耳鸣目眩的,麻雀的叽叽喳喳在我耳边挥之不去,想起来朱自清先生《荷塘月色》中的场景,夏日蝉鸣蛙叫,热闹的它们,我什么也没有,一种莫名的空虚袭来。
不过还是有点窃喜,我又坚持了一天,有一种今天总算没有白过的成就感。
好吧!三十日记,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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