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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道德经》 第十七夜 第九章 “功遂身退”才符合“天道”

初读《道德经》 第十七夜 第九章 “功遂身退”才符合“天道”

作者: 辣根先生_ | 来源:发表于2019-11-12 11:32 被阅读0次
    初读《道德经》 第十七夜 第九章 “功遂身退”才符合“天道”

    本章老子通过形象的比喻、生动的事例一持而盈之、 揣而锐之、金玉满堂、富贵而骄的结果一一 器满则溢、不可长保、莫之能守、自遣其咎,旨在告诫世人:凡事都不能过度,要适可而止;并特别指出“功遂身退”才符合“天道”,即在“功遂”之后,不盈满、不显露锋芒、不自高自大,当适可而止、敛藏锋芒、谦虚谨慎。换言之,即在“功递”之后,韬光养晦、淡泊名利。

    初读《道德经》 第十七夜 第九章 “功遂身退”才符合“天道”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初读《道德经》 第十七夜 第九章 “功遂身退”才符合“天道”

    [校释]

    ①揣:这里读zhui,捶击。

    ②功遂身退,天之道也:河上公本为“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王弼本为“功遂身退,天之道”;帛书甲本为“功遂身退,天”;帛书乙本为“功遂身退,天之道也”;楚简本为“功遂身退,天之道也”。本书从楚简本和帛书本。

    初读《道德经》 第十七夜 第九章 “功遂身退”才符合“天道”

    [今译]

    手里拿着东西,不断地往容器里装,使其充满,不如适可而止:捶击金属器具使之锐利,不能长久保持。

    黄金白玉堆满大间房子, 没有谁能够守藏得住;如果人因拥有财富和地位而自高自大、放肆傲慢,那是自己给自己留下祸根。

    事业完成后而谦让身退,这才符合自然的规律。

    初读《道德经》 第十七夜 第九章 “功遂身退”才符合“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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