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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左传》之三百一十昭公元年 下续三

读《左传》之三百一十昭公元年 下续三

作者: 俭是宝 | 来源:发表于2023-09-24 11:16 被阅读0次

    【传】

      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强委禽焉。犯惧,告子产。子产曰:“是国无政,非子之患也。唯所欲与。”犯请于二子,请使女择焉。皆许之。子晳盛饰入,布币而出。子南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女自房观之,曰:“子晳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適子南氏。子晳怒。既而櫜甲以见子南,欲杀之而取其妻。子南知之,执戈逐之。及冲,击之以戈。子晳伤而归,告大夫曰:“我好见之,不知其有异志也,故伤。”

      大夫皆谋之。子产曰:“直钧,幼贱有罪。罪在楚也。”乃执子南而数之,曰:“国之大节有五,女皆奸之。畏君之威,听其政,尊其贵,事其长,养其亲,五者所以为国也。今君在国,女用兵焉,不畏威也。奸国之纪,不听政也。子晳上大夫,女嬖大夫,而弗下之,不尊贵也。幼而不忌,不事长也。兵其从兄,不养亲也。君曰:‘余不女忍杀,宥女以远。’勉速行乎,无重而罪!”五月庚辰,郑放游楚于吴。将行子南,子产咨于大叔。大叔曰:“吉不能亢身,焉能亢宗?彼国政也,非私难也。子图郑国,利则行之,又何疑焉?周公杀管叔而蔡蔡叔,夫岂不爱?王室故也。吉若获戾,子将行之,何有于诸游?”

    译文

      郑国徐吾犯的妹妹很漂亮,公孙楚已经和她订了婚,公孙黑又硬派人送去聘礼。徐吾犯害怕,告诉子产。子产说:“这是国家政事混乱,不是您的忧患。她愿意嫁给谁就嫁给谁。”徐吾犯请求这二位,让女子自己选择。他们都答应了。公孙黑打扮得非常华丽,进来,陈设财礼然后出去了。公孙楚穿着军服进来,左右开弓,一跃登车而去。女子在房间内观看他们,说:“子皙确实是很美,不过子南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丈夫要像丈夫,妻子要像妻子,这就是所谓顺。”徐女嫁给了公孙楚家。公孙黑发怒,不久以后就把皮甲穿在外衣里而去见公孙楚,想要杀死他而占取他的妻子。公孙楚知道他的企图,拿了戈追赶他,到达交叉路口,用戈敲击他。公孙黑受伤回去,告诉大夫说:“我很友好地去见他,不知道他有别的想法,所以受了伤。”

      大夫们都议论这件事。子产说:“各有理由,年幼地位低的有罪,罪在于公孙楚。”于是就抓住公孙楚而列举他的罪状,说:“国家的大节有五条,你都触犯了。惧怕国君的威严,听从他的政令,尊重贵人,事奉长者,奉养亲属,这五条是用来治理国家的。现在国君在国都里,你动用武器,这是不惧怕威严。触犯国家的法纪,这是不听从政令。子皙是上大夫,你是下大夫,而又不肯在他下面,这是不尊重贵人。年纪小而不恭敬,这是不事奉长者。用武器对付堂兄,这是不奉养亲属。国君说:‘我不忍杀你,赦免你让你到远地。’尽你的力量,快走吧,不要加重你的罪行!”五月初二日,郑国放逐公孙楚到吴国。准备让公孙楚起程,子产征求太叔的意见。太叔说:“吉不能保护自身,哪里能保护一族?他的事情属于国家政治,不是私家的危难。您为郑国打算,有利国家就去办,又有什么疑惑呢?周公杀死管叔,放逐了蔡叔,难道不爱他们?这是为巩固王室。吉如果得罪,您也将要执行惩罚,何必顾虑游氏诸人?”

    这事算三角恋情吗?应该不算,公孙楚和除吾氏已经订婚了,公孙黑又强行提亲,而徐吾氏还是选择了公孙楚。从这事上看公孙黑的人品完全不行,既答应了让女方自己选择,又出尔反尔,想杀公孙楚夺人妻室,反而被人杀伤了,实力也不行。只能依靠权势,贼喊捉贼。

    子产既然提议让女方自己选择,又不肯出面主持公道,对于公孙楚的正当防卫也不支持,反而驱逐公孙楚,无非是因为公孙黑的权力和背景都更强大,为了郑国的大局稳定,只能牺牲公孙楚了。这也许就是一个成熟政治家的手段吧!公孙楚这样一个王室宗亲都可以被轻易牺牲,何况其他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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