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熟称“鸡肋”。一切过期的东西,便是如此。不管你曾经,多么渴望,多么需要。可若当时没给予,以后再给,已过时效。丢之可惜,食之伤身又伤心!
这与挑剔和不识好歹无关!因为曾经需要你的关心和爱,可后来一个人度过漫长岁月,磕磕绊绊,此时已不需要再等待,再祈求谁的怜爱。
况且,你若觉得给予了一些东西,便要说三道四,时不时指手画脚地说教。那只能说,请你收回你的关心和爱。我一个人很好,已经长大,足够养活自己。哪怕不能很好的爱自己,却也不再需要他人的约束。
但总有人觉得给予了你一些什么,你就要唯命是从,听之顺之,这简直可笑!
过期的东西,再好!它都已经失去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价值,何必留着占地方。倒不如腾出空间,留给自己,更好的爱自己。
太多东西有时效性,只是有的时间短,有的时间太长,以至于有人弄模糊了。过期,请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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