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的时候开始就很喜欢看书,那些年穷,买不起同龄人能买起的玩具,只能是买各式各样的书来看。看的最多的应该是文学名著的简写版,厚厚的一本书,缩成薄薄的几十页纸,讲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就结束了。这类书的作用其实也就是能在同龄人面前装个13,以及给自己一个不看书的合理借口。上中学以后有个必读书目的列表,我就自己安慰自己说,没必要看了,我都看过了。
真正读完的一本名著是《红岩》,买的时候还是个五年级的小屁孩,为了让老师夸奖也为了给小伙伴们炫耀,我每天都把它放在我书桌的右上角。放了两天以后班主任就猜到了我的心思,上课的时候专门表扬了一下我,一下课我就把那本书背回了家,再也没有翻过。真正读完那本书还是初一的时候,那一年因为换了新环境,心情极其低落,手头也没有一本合适的小说,闲来无事就翻完了这本又红又专的书。不过对于一个初中的孩子来说,这本书还是意识形态太浓了,勉勉强强翻完就把它束之高阁。
中学那几年疯了似的迷恋电脑,买了一本比尔盖茨的传记,翻来覆去的看了很多遍,几乎把书磨破。现在如果还能翻出来那本书的话一定非常有意思。那是一本名人传记的企业家卷,前面是比尔盖茨,后面是松下幸之助。比尔盖茨的部分被我翻得侧页都是手印,松下幸之助的部分则新新的,一页都没动过。
我看书有个习惯,就是从来不在书上做标记,也不折书角。若非经常翻的书,一般都非常的新,甚至课本亦是如此。所以我非常不情愿把书借给别人。因为但凡爱书之人,绝对不会借书的。如今大家生活条件都不差,书本身也不贵,看到爱看的书,他的第一反应应该就是下次顺道买回来。不爱书的人则喜欢借,好像借过来就有个动力督促自己去看。看了没几页,恩,这句话不错,拿笔标注一下。又看了几页,哎呀,看的头疼,这个脚下次接着看。还回来的书基本上就惨不忍睹了,甚至很多人借了就不还了。所以每本我借出去的书,我都会自己把它再加到豆瓣的购书单里。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看书成了一种自我标榜的行为。一共看十分钟书,八分钟就在想着怎么拍了以后发微博。爬在各类小说网上看几本玄幻修仙,也叫看书。某天妹妹问我手机上的多看阅读是干什么的,我说看书,她立刻投来一脸鄙夷,问了句“修仙?”我回了句“呵呵。”还有个很小的弟弟看见我在手机上看书,热情的跟我介绍哪本修仙好看,哪个网站有好看的玄幻。就连多看商城也一样,点开原创部分,都是各类地摊文学。这也叫书吗?
很多年前有人叫嚣说我们到了读图时代,于是乎各大门户网站的新闻都变成了幻灯片的形式,没有分析没有简评,放一堆新闻图片,这些图片共用一个简短的描述“X年X月X日,X地X事件”。到现在,照片可以批量传,文字却只能每140个字一发。再长了就没人看了。《浅薄》里所说的“F”型阅读模式正在流行,最终互联网改变了我们的阅读模式。这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所有人都在追求以最快的速度获取最有用的知识。不用我思考直接拿来用的最好。"Don't make me think"?呵呵呵。
记不起是哪位古人的故事了,说的是学生向老师邀功说,我每天的时间都用来看书了。老师回到,那么你什么时间用来思考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