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的秋天,与今天真是不同,前几天的秋天红黄蓝绿的宜人。
想想就会沉醉其中,走着走着会不由自主的停下脚步,倒在斑斓色彩中。
那天走着走着突然又被平地差点绊倒,大掌柜又戏谑的轻声说道了说道。
同时发现我竟然不会走路,真是奇怪呀,为什么总会被平地绊倒,原来如此啊!
走路是先脚跟着地,再让脚滚动到脚尖,如此恰到好处的交替前行,完成走路的任务。
挺有意思的呢,学会走路了。
有了新的技能之后,便有了邯郸学步之感。
也真是很神奇,走路这么大的事儿刚刚学会了呢,有意思,有意思。
是不是生活中的很多我认为,我知道都是一种执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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