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The Undoing Project之后,我又想重看Danny Kahneman的《快与慢》,翻开书就看到他把这本书献给Amos Tversky,让我又感动到如同看到断背山里Ennis在Jack的住所抱着Jack的一件衣服痛哭流涕泪奔的情节。
从Michael Lewis的书里认识了Amos这个人之后,让我觉得“传奇”这两个字用在任何人身上都过了,只有Amos这样的人才配得上这两个字。他从小天资过人,数学非常好,像他这样成绩的正常人都会选择理工科那些就业机会更好,收入更丰,地位更高的理工科目,但他却选择文科去学了心理学,他说数学嘛自己学就好了,心理学的东西更让他着迷。
在Michigan大学读博士的时候,学校要求学生要过两门语言科,但他的母语希伯来语居然不算,数学算,于是他就选了数学和法语。测试的方法是让学生自己去找一本书,翻译考官指定的其中三页,他去图书馆的书架上找了一本法语的全是数学公式的数学书,然后他就过了语言关[呲牙]
后来他做的是在心理学界里鄙视链最顶端的数学心理学。做复杂数学模型的经济学家们觉得Amos最懂他们,因为Amos比他们更懂经济学。他和最顶级的物理学家聊上半小时之后人家会以为他是最牛的物理学家,和医生聊完之后会让医生朋友们对自己学了一辈子的东西有全新的认识。后来民间流传用他做的一条智商测试题,就是你和Amos聊了之后,你越快意识到他比你聪明就说明你很聪明。
他还属于人见人爱型的,认识他的人都想跟他做朋友,都以是他的朋友为骄傲,和他做了朋友的人都疑惑地问自己,我知道为什么喜欢他,但他为啥喜欢我啊!中学的时候,他出其不意地和一个抽烟,孤僻,还试图自杀的问题女生做了好朋分还发展了恋爱关系。后来这个女生成了以色列最出名的女作家,大家才意识到原来是两个天才碰撞出的火花。
他参加以色列的少年军团,体重太轻不合格,他就玩命喝水喝到够重让自己过关,在服役的时候做跳降落伞的兵,没有最强壮的身体,但他绝对有最坚强的意志,别人不敢跳的地方他都跳。后来他违反长官命令,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同伴,获得了以色列军方的最高荣誉奖章。
他还行为怪异,按吸血鬼的日程表过日子,中午爬起来吃腌黄瓜做早餐,一边开车一边洗漱上班,他想起来要跑步♀️,脱下长裤就出去跑到跑不动为止。和老婆孩子一起去看电影,看了五分钟觉得电影不好看他自己就回家看电视了,到电影散场前他再去把老婆孩子接回家。他说不好看的电影既然已经赚了他的钱就不能再赚他的时间了。
他参加聚会或开会的时候,觉得不好玩了抬起屁股就走,他说只要你一旦开始走的时候,你会发现很多不错的借口马上就可以从嘴里冒出来。(我试了,很管用,以后继续用[呲牙])他还说很多别人叫你做的事你即使想做也不要马上答应,过一天再答复,你会发现很多事其实都没必要做。他的名言里还有一句是:很多紧急的事等一等就不紧急了。他还是个超级乐观派,他说悲观的人很亏啊,一件坏事得经历两次,提前一次,真正发生的时候再来一次。
Michael Lewis在写这本书的时候Amos已经去世了,开始他很担心这个故事只采访了一方会不完整,后来收集资料采访的时候发现,Amos在这世上留下的每个痕迹都醒目惹眼,从坟墓里散发出来的光辉绝对让别人无从掩盖他的存在。这才叫传奇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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