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雨,细风。
行李是昨晚便收拾好了的。
前几天还乱七八糟的桌面现在却是十分的工整。归类放置,电脑旁边还养着一盆小小的仙人掌,唔,据说可以防辐射?
书是集了四年的了。有些多,中英文都有,精装版的,收藏版的,普通版的,就是没有盗版的。我始终坚持一个原则,不买盗版书。
我贪恋纸质书的手感,那是电子书无法给予的生气。翻动的时候,感觉墨香扑鼻,连印刷的文字都变成了艺术。电子书做得再精美,再仿真,也没有手中沉甸甸的触感。
心似乎是在一张张纸面前活了起来,思考也轻易了,注意力也更紧密了。
从高中开始,市中心的书城便是双休的日常去处。高中的时候,不会随意买,零钱是有限制的,还舍不得金钱,所以,会厚着脸皮站着看完一本又一本的书。杨绛的《我们仨》,钱钟书的《围城》,三毛的《雨季不再来》……
那些久远的记忆,不算清新却不会忘记。因为,那是我一页一页翻动得到的故事。
到了大学,手头宽裕了。喜欢买化妆品,买衣服,书一开始也不太买。但很喜欢去学校的图书馆看书,后来导致路上遇见同学都会问我一句,刚从图书馆出来?
……
渐渐地,有些好看的书,我欲罢不能,买回来珍藏。
每一次买回一本书,舍友就会用神经病一样的眼光看我,她们不能理解在这个电子产品普遍的时代,却买回看过的书是一种什么心里。
也是懒得解释,人各有志。再者,我自己也真算不上喜欢读书的人。外国的名著实在没读过几本,倒是啃了一堆中国的文章。实际上也算是胸无点墨了。
四年下来,同学说你越来越有气质了。这真是笑话了,我聊不了太深的话题,肤浅些到可以随便唠嗑,深了就目光短浅了。
至于皮箱里塞满的那些书,该算是打发时间或是满足念想罢了。
曾在简书的首页看到一篇文,作者倒是忘了,只记得是谈了作者眼里的不太值得一看的书。
《摆渡人》就是其中一本。
那时侯想评论反驳,可是忍住了。喜好,思想,本来就是独立的存在。没必要为了自己的喜欢去反驳他人的不喜。
《摆渡人》花了我一个晚上的时间来阅读。我被它的故事深深的吸引着,妄想着自己是被引渡的孩子。从心中一片荒芜到爱意滋生。摆渡人渡了她,她又成了他的摆渡人。阅读者千千万,它的解读也是千千万。
有人赞誉,有人诋毁。像《追风筝的人》,风靡全球,获赞无数,也被人尖锐的批评为暴力,甚至色情的书集。
可我还是喜欢它。甚至,这本书成了我毕业论文研究的对象。
路上,我打着伞,拉着沉重的皮箱,坐地铁的时候,我在想,又有多少人知道一箱书的重量?
我拎在手上,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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