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多后的今天,回想起那些和他们翻墙出去喝酒的深夜,我总有些恍惚不定,仿佛其中那个人并不是我。
那时候的我们刚刚入职。多是刚踏出校门的愣头青,像我这种在原单位工作几年的,就已算是“老人”了。把这些精力过剩的年轻人集中封闭起来培训,要不搞点事情,那就不正常了。好在大家都是读了十几年书出来的,多多少少安分一点,但劈酒高歌,就少不了了。培训场地里管的严,无所事事的夜间,歌也无声,酒也无味,生活也无激情。
于是在管理员休息去了的深夜,当钟摆的指针跨过了12点,几个低伏的黑影悄悄溜过一排宿舍的窗底,闪进楼下掩护的树丛,迅速抵近喑默的围墙,紧接着,矫捷几下便过铁栅大门,坐进了早已提前等候的出租车,扬长而去……十几分钟后,震耳欲聋的DJ、流彩四放的霓光、迷蒙缭绕的烟火、豪气干云的酒水,便将我们包围。
回想起来,在酒吧里纵酒也非甚乐事,只不过是几人好友想一起干点什么,才是其中乐致。人生于世,自个一人太单调,于是要进人群;几人呆坐也是无味,于是要喝酒、喝茶、游戏,搞点事情,方不无聊。个中也并没有多少深刻高尚的情调,无非如此罢了。
如今大家工作都已三年有余,有的被上级借调了又回来了,有的已经轮转了几个岗位,有的结了婚生了子,有的谈了恋爱又告吹,有的发了福,有的褪了鬓。此时此刻,大家也只能坐在一起吃吃饭,递几根烟,谈谈工作生活近况了。
要像之前那样翻墙喝酒,我已是无了兴趣,也不知他们可还有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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