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的包子店换了新店面,正值周末,打电话约我帮忙收拾。
新店市口没老店好。老店开在菜市场大门处的南侧,紧挨大门,人流量大。加上表妹婿配方好,生意特别红火,闭着眼晴赚钱。
由于区委统一规划,菜场需要搬迁。年前下的通知,又赶上新冠状病毒肆虐,新年伊始老菜场便关门大吉。无奈,只得急寻地点。
新地点,位于菜场南面大约七八十米,马路的西侧,一排的门面房子。全部开业了。
不知,表妹婿为何一定要选择这个地方?大概是思维惯性或者说是情感惯性使然。小生意人都不容易,特别重视房租。二十几个平方,一年六万租金,对于以糊口为目标的小生意人,确实有些吃力。于是就寻个合伙人——卖烤鸭的!没料到。
门面呈长方形,宽大约四米长十米不到。中间隔了道南北方向的玻璃拉门。以前是做牛肉汤的。
两人先是口头约定:房子所有费用,一人一半。都是小生意人,哪个单独出钱都会吃力。
价钱是表妹婿谈的,并付了前款。
术业有专攻,条件要求差异。店没开张,就因为一些杂七杂八的小事,闹出点小问题,都不开心。听表妹婿讲,就是关于冰柜的摆放问题,存了些争议。
我同他讲“和气生财。你做包子的,用的地方大,就不必太在意小节。”“送他一只冰柜又如何?”
合同是我起的草,双方满意后打印一下就签了。大致内容是:
一、牛肉汤店面表妹婿作为主签约人享有使用分配权。
二、(卖烤鸭的杨先生)向主签约人表妹婿支付房屋租金(36980/年。因含有中途非人为因素风险,略高些。)
三、到期若租金上涨,按比例,杨先生需相应支付上涨部分的一半租金。
四、中途不得退约,如非退不可,杨先生需支付剩余的应付租金。
五、到期后,相同条件下,杨先生享有优先续约权。
皆大欢喜。
现在做个小生意很难,很多时间赚的钱还不够当日折算的租金。政府部门应重视这个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小微自由择业人员的生存权。
因为他们靠自立谋生,基本没给政府带来麻烦!
不能老让“不哭的孩子”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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