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那年,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无可救药的喜欢。
像电影里的情节一样,女孩转学过来,脸蛋漂亮的不需要任何化妆品去修饰,身材让明星都羡慕。尤其是那张干净的脸和一汪明亮的眼睛,从见到她的第一眼,我青春的心悸动了。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家里有两间破房、老爹、老娘、三亩地和一条看家的大黄狗,对了,还有我。
从上小学后,我的人生就被规划好了。小学、初中、高中、北大,因为在我老爹眼里中国被称为大学的只有两所,一所是清华,一所是北大。
老爹是全村文化水平最高的人——小学四年级。在我们这个村,尤其在老爹的那个年代,上过学的都是知识分子,更何况上了四年。
自从老爹听了镇上一个小学五年级的干部说:北大出来的都当官,清华的出来都是给北大管的。我老爹就天天在我耳边念叨:娃儿,咱要上北大,当官,不去上清华,不做苦力。
我也就记住了我的使命——考北大,当官。
一路念来,磕磕绊绊念到了高中,准备开始实现我的北大梦时,才知道原来我不仅上不了北大,而且连北大青鸟都上不了。
浑浑噩噩的继续念了两年,就在准备毕业后流浪远方时,该出现的女一号终于登场了。
“大家好,我叫若素……”
我只听到这一句,下面什么都听不见了,因为那一刻我不仅眼睛暂停了,就连耳朵都不工作了。像许多情话一样,见到了她才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如此让我着迷的女孩。
听同桌说,那天我口水流的满桌子都是,就像一只见了骨头的狗一样。就为了这句话我们那天干了一架,因为形容我是狗可以,但是不能把她比喻成骨头。
从她来的那天起,我就有了“正经”的事做——上课看她,下课看她,连睡觉想的都是她。
可别乱想,我就是单纯的想着她。从来没有恋爱经验的我准备恋爱了。
“什么?你要追她,你还是去啃骨头吧!”我们又干了一架。
或许我同桌是对的,我实在没有勇气跟她表白,因为自从她来了我们班后,周考、月考、小考、大考,每次都是第一,尤其是我从来没有及格的英语,她竟然每次都接近满分。
在这样强大的压力下,我不敢表白,不是怕被拒绝,而是怕被羞辱。还好我的影响力是广泛的,在我众多“铁哥们”的传播下,我们整个班都知道了我喜欢她。其实也不丢人,因为像这样长得漂亮,成绩又好的女孩恐怕连女孩子都喜欢吧。
在我拿出半个月的生活费犒劳下,她的室友终于给我带来了一条极具有重要价值的消息。
“她不喜欢男生”
“什么!她不会是……”
“你想的太多了,她的意思是不喜欢你这样的男生”
“她怎么说的?”
“她说学习成绩差没关系,可是这样的男生让她看不到未来,像行尸走肉一样。”
“……”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我花了一个星期去懊悔,为什么当初不好好学习,为什么不好好学英语,为什么不为了遇见她做好准备……
就在我又在英语课上睡觉来“反省”自己的时候,我感觉到有人拍了我一下。你们是不是认为是她拍的,是的,连我以为也是。
当我的眼睛映出人影的时候,我被扔过来的粉笔砸的清醒了——英语老师怒目而视。
“向岩,起来听课。”英语老师人很好,不会像一些老师那样,把你搞醒后再损你两句。然而,老师没有损我,我却碰上了一个让我羞愧的眼神。
当晚睡觉前,我数了下距离高考的时间,一百多天。我想,就算现在不能和她在一起,我也得考上大学,这样至少能在大学期间给自己一个机会。未来的一百多天,看看能不能让自己变成学神。
不知道有没有变成学神,或许只是学工吧。
我从来没想过,从一个不学习的人变成一个一天坐在凳子上十多个小时,原来是这么的艰难。
像一个高三逆袭的学渣一样,我把所有的课本拿来重新看,所有的空白的习题做满。如果你们以为就这么简单那可是太高估我了。
但是我也从来没想到,我会为了一个女孩而做出如此大的牺牲。早上五点钟就起床背单词,夜里有时也会到一两点才睡。
有时候也是困得撑不住,后来为了激励自己,我把她的名字刻在了我床上,每天起床前看一遍,昏昏欲睡的时候跑过去在看两眼。室友都说我像魔怔了,但是只有我才知道,她,对我的吸引力有多大。
白天没有她的名字来刺激我,我就觉得少了什么,但是不久我又找到了动力,那就是在午休时看她睡着的脸,有时候还会抽搐下她那可爱的嘴唇。
在我无数次地忍住要抚摸她那洁白的脸的冲动后,我都会拿出英语阅读来写,因为我想在以后我真的能去温柔的对待那张脸。
一百多天的日子在题海中被淹没,该来的都来了。
高考前的那天拍毕业照,我也曾想鼓起勇气向她大喊泰戈尔老先生的名言,可是理智还是占据了上风,我始终没有问她是否愿意与我一起携手告别高中时代。
在计划着如何表白的两天里结束了高考,我和一群狐朋狗友在街头醉的一塌糊涂,他们怂恿着我去表白。
男子汉的气势从来都会被激出来,我拿起电话。
“若素,我喜欢你!真的……”
“可是我不喜欢你!”她的回答迅速地把我的话给硬生生的憋了回去,肯定而又坚决。
电话开着免提,朋友都沉默了。
“但是我会在大学等你!”
美好的爱情剧似乎可以开始了。但是我们都猜到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尾——在我打听了千万遍后终于确定她要复读,而我考的超出平时的水平。
在陪她复读与上大学之间我必须做出艰难的选择。
我这个人似乎从来都不相信自己,在骰子的指引下,我选择了后者。不要说我不坚定,不要说我不是真的喜欢她。
在朋友们的鄙视下,我说:大学里肯定有更多的“诱惑”,如果我真的喜欢她,我会等她。
事实证明,我是真的喜欢她。大学第一年我的确看到了不少优秀的女孩,但是没有一个能像她那样让我心动。那一年我不敢给她发任何消息,我怕影响她复习。
一年的煎熬终于有了头,在我用尽了各种方法后,她终于被我骗进了同一所学校。迎新的那天,我特意单独迎接她,给她提行李,给她打遮阳伞,就好像我们是真的情侣一样。
看着她依赖我的那双明汪汪的大眼睛,我更加相信这一切即将来到。
可是我不知道的是,她的眼睛明汪汪只是对新学校的好奇,证实的原因是她的一句话:向岩,没想到这一年你的大学都是虚度过来的,真的很看不起你!
的确,大一这一年我整天把自己泡在宿舍里,看电影、打游戏,以为真的这一切就是天堂。看见那明汪汪的大眼睛变得黯淡了,我才知道,我必须要拿出高三拼搏的样子了。
我继续从英语开始,每天六点钟跑到学校后山上开始大声的吼英语,吼完英语跑步,跑完步后上课,上课我不敢再玩手机。我认真的听每一节课,记下每一笔笔记。
夜深人静的时刻我还在图书馆里等待闭馆音乐。我用尽各种时间来折磨我自己,只是希望她能看到我改变的样子。
然而一句话又把我推到了现实,“向岩,你以为就你会学习是吗?”
这是我在给她讲,我为了她而努力改变的过程时,被她狠狠地打脸。
好,我就来证明,我不仅会学习,还会各种你想要的。
我大二的学长和大一的学弟学妹们抢一个进入学生会的名额;我和那些辩论队的专业选手打的不可开交;我的演讲让我从一个不是专业演讲队里出来的选手参加全省的演讲;我的计算机获得全国的奖项,我的摄影照片被挂在学校的展览室里,我的手指头被吉他磨得掉皮……
所有的一切,我都在证明着自己,我都在向她证明我有表白的实力。
可后来我才知道我证明的并不一定是她想要的。
“他向我表白了两次了,再有一次,我就要答应他了。”这是她的动态,我欣喜若狂,我以为这一切老天都在看着,我以为天道酬勤。
原来我以为的都是我以为的……
我想这一切来的是不是有点快了,正在我欢天喜地地去表白时,我发现了一只手已经抢占了我的位置。我没有上去问为什么,只是默默地走开。
说实话,当时我确实想挣开他们的手,确实“祝福”过他们早点分手,确实想一头从八楼的楼顶跳下来……
但是在一场酒醉后,我又重新恢复了理智,不是我不喜欢她了,而是我真的明白喜欢一个人的含义了:喜欢她,就祝福她,喜欢她,就为了她改变,变得优秀,变得勇敢,变得能为她承担风雨!
若素,谢谢你的不喜欢,让我变得更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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