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杂文《人生意义》有言,总而言之,人生在世,究竟为的什么?究竟应该怎样?我敢说道:个人生存的时候,当努力造成幸福,享受幸福;并且留在社会上,后来的个人也能够享受,递相授受,以至无穷。
在作者看来,幸福才是人生意义的核心。并且要能够造成幸福、享受幸福以至能够让后来的个人也能够享受。此论确有道理。所谓意义,本就是人的主观赋予的,把对意义的追寻定位在幸福上是智慧的。因为幸福就是一种主观感受,有人位高权重,有人锦衣玉食,但就幸福的感受可能不见得如虽清贫但家庭和睦、其乐融融的寒门小户。
想幸福吗?关键要能够造成幸福。造成幸福是一种能力,金钱、地位等物质方面自不必说,虽然这些不是幸福的必要条件,但基本的物质保障是必须的。更重要的是对于精神层面的追求,一句话、一个眼神,幸福很多时候很简单,前提是要有心。
享受幸福也是一种能力。某种意义上这是比造成幸福更重要的。多少人身在福中不知福,这山望着那山高。总觉得自己不幸福,于是就拼命地追求那些所谓的幸福,等到头来幡然醒悟才明白其实幸福就在身边、就在眼前。一个健康的身体,一个和睦的家庭,一份稳定的工作,乃至一餐团圆饭、一次好友的相遇,不都是幸福的点滴吗?之所以对这些有的人全无感觉,在于没有用心去生活,是无法满足的贪心作怪。
使幸福递相授受,以至无穷更是一种能力,需要一代代人的持续努力。要有正确的价值观。愁也一天、喜也一天。人看待事物的角度很重要,同一件事,有人看到的是满眼的消极,有人看到的则是无限的希望。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他微笑,他也会报之以微笑。想要幸福,其实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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