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安安法律咨询每天写1000字
明星经常“被死亡” 欲与造谣者开撕有法可依

明星经常“被死亡” 欲与造谣者开撕有法可依

作者: 光明安安 | 来源:发表于2016-10-04 09:22 被阅读13次

    不知何时我们已然迈入“被时代”,各种奇葩的“被事件”层出不穷,比如“被就业”、“被自杀”、“被代言”等等,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明星“被死亡”事件,无厘头的死亡原因,即使是心胸较常人宽广的明星也表示实在招架不住啊!

    被时代

    中国网民在“自杀”、“就业”、“增长”等词前加上“被”字,表达出没有话语权的弱势一方的无奈。这个词语一面世就引来了网民和各网站的大讨论。进入“被时代”,无疑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

    9月11日晚,网上再次传出了“六小龄童因病逝世”的谣言。随后六小龄童发博辟谣“今晚得知又一次‘被死亡’。希望国家有关网络部门能对这类恶意传播谣言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也希望各位网民朋友不要轻易信谣传谣。”9月12日晚间,六小龄童在微博确认已将此事报案。

    作为猴哥的忠实粉丝,安安只想说:

    猴哥长命百岁!

    造谣的人你出来,咱用拳头好好聊聊!

    其实不只猴哥,娱乐圈里的好多明星都“被死亡”过,刚从剧场出来,或者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在某时某刻于某地逝世,有种啼笑皆非之感“我死了,我怎么不知道?”

    2012年3月,一条谣传“李宇春因手术出现麻醉意外抢救无效心衰死亡”的消息在网上流传,后证实所谓李宇春死亡消息,是将2011年新闻标题为《王贝死因:手术出现麻醉意外抢救无效心衰死亡》进行张冠李戴PS合成,随后李宇春公司起诉造谣者索赔10万。

    2013年4月4日,有网友爆料称赵本山于4月3日在北京协和医院突发心肌梗塞,由于抢救不及时身亡,享年64岁,此消息一出,震惊网络,不少人点蜡烛表示哀悼,不过赵本山方面立马发声明辟谣。

    真搞不懂这些造谣者是怎么想的,打算蹭着明星的名气博眼球吗?但做法实在是令人不齿。俺敢打赌,他们指定没有考虑过后果。

    说远了明星的影响巨大,涉及到家人、亲友、粉丝等近上亿人担忧、着急,甚至造成社会恐慌;说近了肆意散播谣言,警察叔叔会找上门哦!

    别不信,你看:

    《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

    言论虽自由,但嘴上需把门,

    否则终将害人害己。

    (图片来源于百度搜索)

    光明安安发布的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亦不构成正式法律建议。如作品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或来源方及时与我们公众号光明安安联系。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明星经常“被死亡” 欲与造谣者开撕有法可依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dxwjy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