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样:爱情就是与另一个人发生共鸣,身体和灵魂的共鸣,而且只能与他或者她发生的共鸣。我们已经在哲学之外。——高兹《致D》」
今天在豆瓣上看了一篇文章,写的是法国左翼思想家安德列•高兹(Andre Gorz,1924-2007)和妻子多莉娜(Dorine,1924-2007)同舟共度五十八年的爱情故事。
这个故事要从高兹先生在八十三岁高龄的时候给妻子写的致D(Lettre à D.)这一本情书开始说起。
于是我去翻阅了百度百科,度娘给出的介绍,如下图:
随便从作品中摘抄几篇,朴实的言语下,都满满是高兹先生对爱妻的怜爱、感恩和痴情。
“你的颈部散发着珍珠色的光辉,照亮了你的脸庞。很久很久,我默不作声地欣赏着这充满生命力,同时却又充满柔情的奇迹。和你在一起我才明白,欢愉不是得到或是给予。只有在互相给予,并且能够唤起另一方赠与的愿望时,欢愉才能存在。”
“我偷偷地拍了一张你的照片,是你的背影:在拉荷亚的大海滩上,你的双脚踏在海水里。你五十二岁。美丽绝伦。”
“很快你就八十二岁了。身高缩短了六厘米,体重只有四十五公斤。但是你一如既往的美丽、优雅、令我心动。我们已经在一起度过了五十八个年头,而我对你的爱愈发浓烈。我的胸口又有了这恼人的空茫,只有你灼热的身体依偎在我怀里时,它才能被填满。”
“地球上最光彩照人的生灵已经准备好与我分享她的一生。”
本书出版后的第二年(2007年),高兹先生与妻子被友人发现巴黎郊区的家中,开了煤气后双双自杀身亡。而在此之前,多莉娜身患难以治愈的绝症,多年饱受病痛的折磨,很可能会先走一步。对相濡以沫几十年的夫妻而言,先离开的那一方是幸运的,因为得到了解脱,但同时又是痛苦且不舍的,因为留下来的那一方,就会孤独终老。
高兹先生呢,选择和所爱的人一起与这个世界告别,与妻子共同许下来世再相爱的诺言。正如他在《致D》里所书写的,“我们都不愿意在对方去了以后,一个人继续孤独地活下去。我们经常对彼此说,万一有来生,我们仍愿意共同度过。”
这是怎样的一种爱?
类似的故事,我想起了梁祝。祝英台被迫嫁与马文才,梁山伯相思病重,写信与祝英台共望死后同葬南山。祝英台假意应允马家婚事,特意要求迎亲队伍从南山经过,并让她下轿祭拜梁山伯。而彼时梁山伯之墓显灵,祝英台跳进墓中与心爱的人一同入葬,随后双双化蝶,谱写了一曲传送千古的爱情绝唱。
但高兹先生和爱妻的故事,要来的更深刻,因为五十八年,任谁都感叹这岁月的流长。当第一眼爱上的那一刻,当时的你,可以确认那个人你会爱一辈子吗?
有一首英文诗歌—Hanover Square,是我朋友推荐,正好契合今天的话题。
Can it really be sixty-two years ago that I first saw you?
It is truly a lifetime, I know.
But as I gaze into your eyes now,
it seems like only yesterday that I first saw you,
in that small café in Hanover Square.
From the moment I saw you smile,
as you opened the door for that young mother and her newborn baby.
I knew.
I knew that I wanted to share the rest of my life with you.
译文:
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我都不敢相信那已经是62年之前了。
我知道,真的是同你相伴了一生啊。
然而我现在望向你的眼眸,
竟如同昨日,才与你初次相遇,
在那间汉诺威广场上的咖啡小店。
那时你正微微笑,为一个妈妈和她的宝贝拉开门,
温暖的笑意映入我眼帘,
我心如明镜:你就是我想要与之偕老的那一个人。
现在快餐文化渗透进爱情观的社会,能听到这样堪称“生死与共”的爱情故事,让人不禁地又开始相信爱情了。
以前看古装武侠片的时候,对里面的经典台词印象深刻:“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那时候,就觉得,爱一个人,就是要相伴一生,而后一起老去,一起步入尘土。
可是长大后,却发现,身边的爱情故事,有两种通用版本。
第一种,爱情来得太快,又走得太快。单身的两个人甚至好几个人,可能第一面见到后,就会对对方一见钟情,可是好景不长,又觉得对方不适合,于是挥手说再见,有的还会虐得对方死去活来。
这种,大概,是假的一见钟情吧。
上学的时候,女同学之间喜欢问这样一个问题:你相信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我的回答每次都是日久生情才是最完美的爱情。因为在我的意识里,第一眼,怎么可能就能爱上一个人?连ta是谁,曾经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是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三观是否契合,这些都不清楚,怎么能就爱上了呢?
而感情,是可以经过双方长久以来的交往,培养出来的。
现在想想,当时可能想的有点多了。爱情这件事,如果第一眼,都没有如同正负相吸的磁场一样,对上了,往后的日子里,会发现对方身上很多的优缺点,那还怎么培养感情?
如果真正爱一个人,我不需要专门打听他的过去,因为那个过去没有我,我也无法对他的过去进行改变;但他的现在和未来,同我的现在和未来,想与他一起度过,直到老去,不管人生发生什么变故,相信他、相信自己就好。
也许我的这种思想不全面,以偏概全了。但我想表达的,是一见钟情的确很重要。但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是假的一见钟情,才会以为一见钟情并不靠谱。
虽然我没有真正一见钟情过,但我觉得,一见钟情的那一刻,一定如同上面诗歌里面所描写的那样,心里无比确定:这个人,我要与ta共度一生。
第二种版本,就是初次见面,并没有过多情感迸发,而后的相遇、相知到分离的故事,却比初次见面的时候抒写得更流畅。
没错,结局可能是分离。
因为双方迸发不出火花,无法继续交往下去,只能选择分离,不然结婚以后还是要离婚,而那时候,有了家庭得责任和孩子的牵绊,可能就会牺牲自己的幸福,选择妥协,继续勉强在一起。
总是有很多鸡汤式的语句,告诉我们,一辈子只能遇到一个合适的人,如果错过了或者没遇到,那内心绝对会孤独一辈子的。那么这个概率真的太低了。
实际情况,也许不只有一个合适的人,但也绝对不会人人都适合你。
和闺蜜们聊天的时候,总是能听到大家吐槽,现在的人真的是够了,都是带有目的性来见面,紧接着就暧昧,后面的热情又很快会冷下来。
这样的大有人在,从他们的角度考虑,也不是不对。现在大家都这么忙,如果觉得不合适,那就没必要再做出任何的努力去付出感情。
这个年代,感情都很昂贵。不用付真心,就来暧昧,多简单就会。
希望我们都保留了一颗能去勇敢爱人的心,虽然已历经了不合适的人的折磨,虽然那个人(the One)可能暂时还没出现,但当ta到来的那一天,至少能有勇气用最真心的笑容去说一句:我有信心,和你共度一生。
今天码了两千多字,又是一个突破,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至少要写一千字。今天这个话题,我很喜欢,也很向往。可能文笔上还是要多多练习,写的不够深刻。毕竟,我还年轻,还要磨练。总有一天,我也可以写出非常深刻的文章的。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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