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朴树的《那些花儿》,我想起我的闺蜜。我们是一个村里长大的孩子,因为兴趣相投,所以两个人玩的来,感情也特别好。因为我的性格比较强势,所以她总是让着我,也比较能够为我牺牲。可能是那个时候的她,特别需要友情吧!总之,我们之间她是付出比较多的那一个。我们初中快要毕业的时候,因为穷,我们的父母连生活费都给不上,所以我们辍学了。她去了城里亲戚介绍的夜宵摊上帮忙干活。对于她的离去,我既羡慕又不舍,她安慰着我,她会给我也找一份工作,这样我们以后就可以天天在一起。
在等待的日子,每一天都是煎熬。即是想念她,也盼望能够快点离开贫穷的家。有一天,我在家躺在床上看小说,突然听见一阵熟悉的声音,:“微微,你在家吗?”我知道是她来了,我赶紧答应她“哎,我到屋里,”应完,我赶紧爬起来,跑出去,边跑边大声的问:“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开心极了!望着眼前的她,我心理是又喜又酸。现在的她穿着一件漂亮的红棉袄,还背着一个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漂亮背包,还穿着最流行的松糕大头皮鞋。完全变了一副模样!她看见我也露出开心的笑容说:“我还没回家就来看你啦!”我们两个进了我的房间又开始互诉衷肠。跟她聊了一会儿,我知道了,她现在在那里上班,每个月有三百块钱的工资,老板娘可喜欢她了,说她聪明勤快又能干。而且她还在城里见识到了特别多好玩的东西。说现在人人都流行上网,然后她还有了网友。现在她在那里每天都有肉吃,现在都不爱吃肉了。要知道,那个时候,我们家经常穷得要吃玉米饭 ,把我快羡慕死了。她这次回来,就是特意带我跟她一起去打工的。当时我听见她现在过得那么好,我恨不得马上就在城里打工了!
终于来到了城里,她给我买了新的衣服裤子,鞋子包包。对此我好像心安理得,好像她所拥有的就该给我分享一样。她帮我打点好一切 ,她就带我去见了老板,老板对我也满意。我的工作就是负责摆摊和帮忙上菜,收拾卫生。对于我们这种乡下孩子来说,这实在是太简单。
我们就是晚上需要工作而已,白天除了陪老板去采购,和准备一些菜品以外,就完全是自己的时间。这段时间在闺蜜的带领下,我好好的见识了一下城市的繁华,也吃了好多好吃的。她还出钱教会了我上网,慢慢的,我们认识了网友。没多久,我们就陪着彼此去见网友。但是好像每次都高兴而去,失望而归。有的时候,晚上我们收摊了,也会去网吧上一个通宵。在我没有发工资之前,所有的开销都是她给,有她一口水喝,她都会给我留半口。那是一段特别欢乐的时光,我们终于告白了贫瘠的地方,感受着城里的繁华,享受着青春该有的甜美。我们一起唱一起跳,一起尽情的感受生活的美好!
后来她交到了男朋友,她对我的好全部转移到了她男朋友的身上。我的表面上好像无所谓,可是心理难受极了。我感觉她背叛了我。虽然那个时候我对男女之情完全不感兴趣,可是因为他有了男朋友,所以我在一个特别帅气的男生追求下,也谈恋爱了。
跟那个男生在一起之后,我好像慢慢的懂得了,男人的好处。我们和闺蜜的时间都被彼此的男友霸占了时间。有的时候即使想要四个人一起玩,可是两位男生又看对方不顺眼。于是我跟闺蜜也就渐行渐远。
慢慢的,我们就保持着仅有的联系。我想女人的友情大概也只能维持到这个时候吧!如今时光荏苒,我们各自安好。想起以前苦涩的青葱岁月,因为有了她才有了甜甜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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