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和邻居在楼底下聊天,聊到家庭界限问题,我有一点自己的看法。
01
我们2楼的婆婆和媳妇一直吵架,说房子是他儿子买的,所以他认为住儿子房子理所当然,很理直气壮的样子。
我邻居告诉我这个事情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婆婆的做法缺乏界限。
孩子结婚了以后,孩子家和父母家是两家人,孩子和他的老婆才是一家人,但是我们中国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通常在两家之间缺乏清晰的界限。
当然我们2楼的婆婆她也是理解不了,我邻居告诉我,他对那个婆婆说:“那是你儿子和他媳妇的家,不是你的家,是你儿子买的房子,如果你媳妇和你儿子离婚了,人家能分到一半的房子,你是任何一点点都分不到的,所以要尊重人家,不要认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我觉得邻居说的特别对,虽然我们的很多行为习惯还是受农耕时代传统文化的影响,但是,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发展,我们新时代的法律已经进步很多,对家庭的界限,已经分得很清。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所有,和父母没有什么关系,当然如果孩子有意外死亡,父母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如果她们在世,那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所以,父母不要以为钱都是你儿子挣的,你就理所当然,不管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是谁,共同的财产是属于夫妻所有,并不属于父母。
02
说到界限的关系,还想到了孝顺。
有朋友嫌弃他的媳妇不孝顺,和媳妇整天闹。
我想到了最近在网上疯传的Papi酱的婚姻观,她的婚姻观我特别的认可。
我认为它的本质也是界限的问题,父母家和儿女家是两家人。
在婆婆的眼里,他的儿子最重要,在丈母娘的眼里他的女儿最重要,所以过年的时候她和她老公都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双方的亲家也没有见过面。
他这种观念可能在我们传统实在是很难接受的,但是我觉得这种价值观是非常值得让人学习的。
我们任何人能够友好的相处,要么是爱,要么是血缘关系,而我们和公婆或者女婿和丈母娘老丈人之间的关系,他们又不认识,也没有血缘关系,只不过是通过孩子才认识的,所以这些关系其实就属于熟悉的陌生人。
在这种情况下,你如何去要求媳妇或者是女婿来孝顺呢?你有什么资格来要求人家来孝顺呢?
在我国的法律上都没有规定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也没有规定女婿有赡养丈母娘老丈人的义务。
夫妻之间关系在法律上属于一种主动契约关系,随时可以解约。
解约以后彼此已经没有任何关系,更别说与婆婆家或者丈人家,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如果强行要求人家孝顺,是很不合理的。
当然,我不是在传输媳妇或者是女婿不孝顺的价值观,我的意思是说不要去强烈要求人家,如果你们夫妻的关系很好,他会由于你的原因而感恩你的父母,进而对你的父母好,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而不是外在一种强行的要求。
如果强行要求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呢?
我对此有这样的看法:
对于物质,我们如果勒索别人,在法律上那是一种犯罪。
那么对于情感上呢?如果强行要求人家去孝顺,我觉得这是一种心理上的犯罪,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但我认为这是很不人道的。
作为父母要守好自己的边界,作为子女也要维护自己的家庭,不允许父母强行侵犯你的边界,只有这样,才能有和谐幸福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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