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音乐是指和谐悦耳的声音,那首先就是大自然中的婉啭莺啼、流水潺潺和松风蕉雨之声,这我是懂的。但音乐一旦上升到“艺术”的范畴和高度,那我就惶恐了。不通“音律”的我初中以后都还踩不准节奏或者说连什么是节拍都懂不起,更不用说音阶、和声一类的了。
直到在师范学习时,有一天去食堂打饭经过王益谦先生的门外时,突然响起“噹噹噹,噹!噹噹噹,噹.......”撼人心魄的音乐声,让人忍不住心悸神往。羊同学告诉我,是贝多芬的《命运》!自此,又知道还有一种叫交响乐的东西。但我始终没有弄懂音乐的那些名堂和“牌子”。
那个年代,大街小巷都飘荡着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感觉就是比周璇的《四季歌》或《小二黑结婚》之类的歌好听,虽然“《跟着感觉走》”多了也不觉得那个世界就有多精彩。而后兴起了所谓严肃音乐与流行音乐高下之分、雅俗之分的争论,但是,我总觉得不断“流行”出来的音乐、歌声就是让人听着舒服,喜欢。可见,在音乐面前我是没有品位的,“严肃”不起来。过去,管弦乐、钢琴与交响乐一样,都属于传统的“严肃”音乐或古典音乐一路的,但自从克莱德曼钢琴曲《致爱丽丝》“《回家》”(萨克斯)以后,我越发分不清音乐“格调”的高下了。对于摇滚、爵士、蓝调等的“鉴赏”更是完全不专业,更不用说什么巴洛克或卡拉扬风格之类的了,只是个人觉得好听或者不好听,毫无“音乐”素养可言。即使这样,每听到动人的音乐或歌声也如乐锤在击打自己的灵魂,顿时汗毛直竖,心神难禁,并有急欲与人分享的自作多情。
现在,不管是国外还是国内,无论是古典还是流行,都一样地繁荣昌盛起来。这并非音乐文化的“教化”使然,只是资本打造的市场景观而已:不是“消费者”需要这样或那样的音乐,而是商品化的音乐“文化”在培育、引导着消费者。在这样的音乐文化市场中,就涌现出了大批追星族和“发烧友”,置办专业音响,炒作唱片、CD,定期交流分享功放选什么,音箱怎么放,甚至墙上地面之类又该怎么弄,在什么距离的位置上听才够“嗨”或谁谁谁又怎么样。陈丹青在《音响、唱碟、听音乐》一文中写道:“······阿城······回寓后,神色有异。一问,原来给他撞上这位会计师是个超级发烧友,还请他听了一耳朵,果然:专辟一室,平日锁着,不作他用。进去后,阿城给请到一张特制的椅子上,接着灯光就全熄了。忽然,主人将座椅怎么一弄,阿城就“唰”地一下给弄得平躺下来,‘吓我一跳!’他说,‘就跟摁倒在剃头铺的躺椅上一样’······音响效果呢?没法说,也不必问。”这与我看过的一则故事相比应该算是小儿科了——某骨灰级发烧友,花费两三百万元把一几平米的房子弄成专门欣赏音乐的玩意儿,室内所有东西包括音响设备的吸音或共鸣等都经过专业的论证和测试。如果想听音乐了,就坐或躺在其门外的特制椅子上,将头从墙上专门开设的孔洞伸进室内,然后,音乐响起·····据说都能闻到乐器新上松香的味道!
萨特曾说,音乐应该独自倾听。我既无置办高级音响或音碟的实力,也缺乏欣赏音乐的修养和品位,当然羞于与他人一同“听”音乐了,只能口味很杂地自娱自乐。刚听完《二泉映月》,立马就来一曲《欢乐颂》;四兄弟《离家五百里》之后就是帕瓦罗蒂的“太阳”“声”起,或许又随着迈克尔、麦当娜一道自嗨起来·····完全是东拉西扯,一塌糊涂!
最近,我在网上新买了一个小巧的蓝牙BOSE音响,不时在云音乐中陶醉一下,自得其乐地在并不厚实的超重低音中回归原初社会般的“手舞足蹈”。
这算发低烧了吗?简直是不懂音乐!正如面对人情世故的愚钝与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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