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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王丽:因限购政策,用丈夫妹妹名义买的车,离婚了丈夫不

北京离婚律师王丽:因限购政策,用丈夫妹妹名义买的车,离婚了丈夫不

作者: 律视微言 | 来源:发表于2020-07-22 10:14 被阅读0次

    大家好,我是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王丽律师。近年来,很多城市为遏制车辆的过快增长,出台了汽车限购政策。随之而来便出现了大量“借名买车”的现象,同时也引发了诸多关于此类案件的纠纷。“借名买车”主要有两种常见的情形,一方面是他人借我们的名义买车,另一方面是我们借朋友或者亲戚的名义买车。

    【案例】有这样一个案件,妻子和丈夫因感情不和而离婚,但两人在婚后共同用丈夫妹妹之名,买了一辆车,但该车辆一直由妻子使用。丈夫和妹妹便想恶意串通,在财产分割时,让妻子不分或者是少分。二人就想出这个主意,让妹妹主张该车属于自己的财产,不属于哥哥和嫂子的财产。但实际上这显然对妻子是不公平的。那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应该怎么办呢?


    借他人的名义买车,离婚了车辆要不回来怎么办?_腾讯视频

    【协议】首先,要看双方是否有协议。但一般处理这类的案件,都会存在一个普遍性的问题,那就是“没有协议”。因为当时考虑到大家都是亲戚或朋友,一般不会想着签协议。难道没有协议就没办法解决了吗?肯定不是,那么,像这个案例中的妻子应该怎么办呢?

    证据链我们还需要找到一些证据链。在借名买车的纠纷中,当事人如果想要主张机动车的所有权,需要提供出资凭证,比如转账凭证、银行流水、购车发票、机动车的实际使用人等。那么,在本案中,妻子就可以提供出资凭证、购车发票以及该机动车一直由其实际使用的一些相关证据,以证明借名买车的事实。但若这些证据都没有,法院就很难处理此类的案件。

    另外,对于他人借自己名义所买的车,如果被借名夫妻离婚,被借名夫妻一方能证明存在借名买车,比如借名买车协议、汽车的实际使用人等。此时,法院一般不予以处理,告知当事人另案解决。如果一方不能证明存在借名买车的事实,且该车辆还一直由夫妻一方或双方使用,此时根据公示公信原则,法院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处理。

    【提示】“借名买车”虽解决了用车的燃眉之急,但却给双方都带来了诸多法律风险。比如可能因为规避限购政策而不被法院认可,或者可能被撤销购车指标,也有可能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的范畴,甚至还会面临被借名人作为被执行人时,该机动车被强制执行的风险。所以说,“借名买车”有风险,协议双方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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