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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峰的律师和刘鑫的律师,都很不律师

陈世峰的律师和刘鑫的律师,都很不律师

作者: 九鸦文化 | 来源:发表于2017-12-17 20:29 被阅读102次

    昨天的江歌案庭审有二个细节很重要。

    第一个。

    法官问:“你说江歌知道是你,有什么根据吗?”

    陈世峰回答:“我觉得她当时抓我的时候,我不是戴着口罩吗?口罩掉下来了。我不知道她看没看到我。我不太确信。”

    可是陈世峰之前,却是这样说的: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最先拿刀捅人的是江歌。

    刘鑫会在并未看到陈世峰的时候,就说三叔你挺住,我害怕,并递给江歌一把刀,赶紧关门躲到房里去吗?

    江歌会在不知道是陈世峰,且未看到陈世峰有伤害举动的时候,就突然拿刀刺人吗?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何来的这种胆量与反应?

    陈世峰前面一再主张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是江歌先动的刀,现在居然又不敢确定江歌是不是知道是他,这显然是一个很大的漏洞,真不知道他后面会如何弥补,如何把谎言再继续圆下去。

    第二个。

    当检方问陈世峰现在的心情时,陈世峰表示,如果可以,他想尽其所有、全部的个人力量去谢罪,甚至搭上他那条命。

    而当他的辩护律师中岛提问“这是你到死也要背负的罪过,你知道吗?”时,陈世峰沉默。

    又问,“也就是说,你到生命尽头为止都偿还不了的罪过,你理解吗?”时,陈世峰还是沉默。

    长时间的沉默。

    然后,他的律师中岛就说了:“你只是在流泪。”

    他这当然是在提醒法官、陪审团和听众。

    一个表示会倾其所有,甚至会拿自己的命来谢罪的人,却一直在设法推卸罪责,一个要其到死背负罪过的律师,却一直在利用死者不会说话,知情者只有陈世峰、刘鑫的盲点,混淆是非,制造混乱,他们既在拼命钻空子,又在拼命打感情牌,也难怪江歌妈妈会突然晕倒了。

    不能不说,陈世峰的律师实在是一个戏精。他就像最近大家都在讨伐的《演员的诞生》一样,本身即是戏精,也是培养戏精的导师。料想,这师徒二人在案件结束之后,是大可以双双奔赴影视舞台,去角逐影帝的桂冠了。

    陈世峰和他的律师,这可不是第一次流泪。

    陈世峰在庭审初期,只有冷漠、木然,但是他后面却突然就开始不断流泪了,就仿佛一年的时间里,他到现在才知道自己错了,犯下重罪,感到悔恨。

    陈世峰的律师,在辩护当中,经常会表现出得意的神态,甚至得意地笑,但是他现在也开始不断流泪了,就仿佛他是一只九头怪似的。

    他们现在都变成了刘皇叔,眼泪动不动哗哗的,一点都不值钱。

    这种画面,我们以前本以为只有在香港、欧美的影视剧里可以看到,但是现在我们看到了现实版,真的相信影视剧不过是现实的再现了。

    我们以前,本以为认为“好人”才需要律师,“坏人”不需要律师,好律师应该为“好人”辩护,为“坏人”辩护的不是好律师,这是很狭隘的观念,但是现在看起来,我们倒像还真该回到从前。

    我们哪里是仅仅停留在同态复仇的层面,没认识到“好人”“坏人”都可以有律师,都应该有律师,一遇到“坏人”的律师就开骂啊?真正的问题却在,不管为“好人”“坏人”辩护的律师,他最起码的准则应该是什么呢?

    律师最起码的准则,应该是在法律道德允许的范围内,替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这也就是说,他应该在事实、法律、道德的框架下,合理地争取,而不是罔顾事实,违背法律、道德,只一味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争取当事人和自己的利益——可是这位律师,他做的是什么呢?

    是不是只有赢才是目的?是不是为了赢,正义和道德,受害者一方的情感、利益,就可以完全忽视?

    这难道真是因为我们感情用事,不够理智,逻辑错误,在以道德来绑架和评判这个律师?这难道真是因为我们的目的只在判处陈世峰死刑?

    我们否认嫌疑犯也可以说话了吗?否认嫌疑犯也可以有辩护律师了吗?他那种话,那种辩护,真是在将案件导向真相,导向正义吗?将有罪辩护变成无罪辩护,这难道就是一个律师该做的事?十几刀啊,他难道会真不知道怎么来的?杀人者的权力正义是有了,那受害者的权力正义呢?难道辩护中,伪证也是必须的吗?

    要我们严肃的人,你是不是也该严肃点呢?这个案件中的确有很多不理性的举动,但是理性难道就代表冷漠?你自己明明就是站在制高点上,在一竿子打倒并审判我们,说什么制高点呢?还真当我们都是傻子啊!

    陈世峰的律师是这个样子,而刘鑫的那位律师就更不简单。

    刘鑫律师的微博名是“律师一姐”,这可真够大的,能够这样自封的,先就让人看着像裘千仞那位坑蒙拐骗的兄弟。

    这位一姐,在舆论都集中在刘鑫身上的时候,她站刘鑫,完全是一副千人独醉我独醒的样子。一个人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能够如此清醒,有如此独立的态度,这很可贵,作为律师就更可贵,但是事实真是如此吗?

    这位一姐,在起初跟网友是撕过的,而且还与刘鑫达成为期一年的合同委托,做了刘鑫的法律顾问,口口声声说要维护刘鑫的合法权益,但是奇怪的是,她12月10日,刚刚与刘鑫达成合同,为自己加上一个刘鑫法律顾问的标签,开始为刘鑫发声,仅到了12日,就删除了委托声明,发布了另一条消息:

    “请律师,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

    但是,律师在维护你权益的时候,你在背后套路律师就不对了!

    朋友在前面为你迎敌,你背后捅了朋友一刀,难道朋友真的是用来出卖的?

    我突然觉得网上骂我骂的挺对的,什么人的委托都接,该骂!!!”

    网上几乎一边倒,都在骂刘鑫的时候,一姐挺刘鑫,等到大家都更关注案件真相的时候,这位一姐却忽然幡然醒悟,反戈一击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觉醒?还是因为压力?

    关于为何解除合同,这位一姐在与网友的互动中,曾经说,这是因为为刘鑫做了大量工作,可是刘鑫一直拖欠她律师顾问费,又说,这是因为刘鑫在陈述中隐瞒消息,骗了她,她被刘鑫套路了。

    事情可是发生在刘鑫出庭作证的前一天啊,网友们欢呼起来,纷纷弹冠相庆,这可真是一件大喜事。

    可是,一姐在这前面,不还刚刚说,刘鑫的证言需要与陈世峰的相互印证,不能偏听偏信吗?不还刚刚劝告媒体要对自己说的话负责,并拜托媒体要专业一点吗?不是刚刚还说刘鑫抑郁症很重,怕她崩溃,专门委托了日本的朋友在需要时陪同刘鑫吗?不是刚刚还在直播里说,整个案件她已经调查得清清楚楚,自己帮助刘鑫不为了钱,而是出于对法律的热爱,要带领大家救救那个“可怜的女孩”吗?

    她就是在11日上午庭审结束后,说的也还是:“陈世峰已经杀害了一个女孩子,现在还想让另一个女孩子来背锅,可悲!我相信我当事人。”!!!

    不在乎钱,却出尔反尔,为了钱翻脸,作为一个律师,本来私自晒出委托人的合同就很不专业,本来一看情形不对就单方面撒手,就更不专业,你还有什么资格来谈什么道德,什么专业?

    当事人的话,出于某种情况都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消息隐瞒、歪曲、编造,这难道就该是律师放弃的理由?

    律师不只是坐等真相上门的,她需要调查取证分析,最不可以情绪化,你凭什么就可以在法庭结案以前,就确定你已经清清楚楚?真正正义的律师,是在搞清真相之后,尽最大的可能为当事人争取合理合法的利益,你这半途撤回,在最关键的时候把当事人抛弃,算是哪门子专业和正义?

    一姐先以专业反驳道德,现在又从专业转向道德,她总之怎么都是正义,算是赚足了网友的眼球。她是真火了,但是法律精神、专业精神、道德正义,还有刘鑫的权益呢?这特么到底是谁在套路谁?

    她这可不只是在套路刘鑫,也是在套路大众,她才真正是那种吃人血馒头的物种。

    证人本来没必要聘请律师,日本律师法也有明文规定,外国律师不能在日本从事律师业务,你这约解的可真是时候。你去得了庭上,起得了作用吗?所幸啊,还有明眼人能翻出她的老底,不然律师业可真是被她糟蹋透了。

    这位自称一姐,自称本名于洋的律师,认证的工作单位居然是一家商业服务公司,她自称从属的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居然在2016年6月,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而且北京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中,只有一位叫于洋的女士,这位女士既不是罗斯律师事务所的,也与一姐微博认证的专业信息不符。

    一姐到底是何方神圣?是真律师,还是假律师?这事虽然到现在都搞不清楚,但到底大可质疑。

    一姐如果是真律师,那只能说明陈世峰和刘鑫的律师都很不律师,如果是假律师,这恐怕真当是律师们的大幸。如果律师都是这个样子,我们以后还相信谁去?潜规则已经很可怕,如此明目张胆地胡为就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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