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文《生乃可欢,活亦可喜》中写道:
我们还曾一起“陷害”过同村的一个女同学,叫杨林芳的。她家里很穷,很穷。曾经因为小事我们发生了口角,于是我们弄坏了自己的自动铅笔,然后放到她的铅笔盒。等她回来,便诬陷她做的。结果她几句“义正言辞”的话驳得我俩哑口无言,其语声情并茂,其言有理有据。从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坏人也是需要天赋的,而我天生“祖师爷不赏饭吃”。
我和杨林芳一个村,上学时也在同一个年级;从年龄上来说,我与她同岁,大几个月。但她是我的“邻家大姐姐”,无论从生存能力上,还是生活经验上,都超出我一大截,可以做我的老师了。
二十多年前的一个时节,六月既望,七月可期。黄土高原的边缘,陇东大地上,山地纵横,梯田交错。小麦成熟了,大地一片金黄。麦穗害羞地低下头来,不敢去看带着草帽、两手粗糙、门牙稀疏、笑容褶皱的庄稼人。风吹麦浪,唰唰直响,面包似的田地和甘甜松软的馒头散发着香味儿便会远远地送过来,迎面扑鼻,使人甘之若饴,如痴如醉。时到正午,玉米的叶子全都起了卷儿,病恹恹的。白杨树的叶子翻转过来,露出长着细小绒毛的惨白色的背面来。暴躁的蝉也暂时中止了它们渴望已久的爱情。整个村庄静悄悄的,除了一两声犬吠,就只有热浪在席卷,奔流,扩张。
我由出头进坳里,杨林芳叫住了我,“彬彬,哪哒去呀?”
“坳里头转转!”我看了一眼,她头发梳得很齐整,大太阳底下油亮油亮的,用一根快看不出颜色的红布扎了。
我不想打理她,一是我是小子,她是丫头,有啥能玩到一起的;二是,她明显正在“放哨站岗”——麦子收割回来,齐腰捆起,放在场里,得有人看着,防止被偷,这也是孩子们“力所能及”的正事。
“快来吃李梅!”她欢快地朝我招手。
“哪里有呀?”我很惊讶,两颊却早已泛起了酸意。邵寨人把李子叫李梅,可能和梅子一样,成熟后,果实表面“覆盖”有一层薄薄的“霜”吧。
“那里!”她用手指了指,然后快跑,助力,蹬腿,跳跃,半空中早已伸出手来,连叶子一起,揪一把下来,稳稳当当落了地,展开手掌,一个青绿色的李梅半掩其中。
那是我吃得最为小心翼翼又异常满足的一次,尽管未成熟的李梅又酸又涩,尽管主人家是二奶奶。也就几个,我们三两下吃完,用衣袖擦了擦嘴,然后哈哈一笑。
小时候,看《排球女将》,我就在想,要不是因为贫穷,杨林芳完全可以像小鹿纯子那样走上竞技体育的道路,“晴空霹雳”“流星赶月”什么的,完全不在话下——她曾经跳得那么高,单薄瘦弱的身体却能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人人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话一点儿也不假。当别的孩子都在玩耍时,杨林芳却必须一边干农活,一边学习,做作业。
有一次吃过下午饭,我出庄边转悠——那时候我家搬离窑洞还没几年,在她家场里看到了她的课本和作业本,放在一个不知道用了多少年已被岁月打磨得光溜溜的凳子上,小杌子也没的,她蹲在地上扒着凳子写。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做了一件至今让我内疚的事情。
电影《教父》中,新上任的“教父”一边参加“洗礼”,名正言顺地当起了新生儿的教父,一边派人枪杀了孩子的父亲,这个男人还是自己的妹夫。小时候我看父亲借来的一本书,名字就叫《老大》,主要讲述美国黑帮火并。全书内容我现在已经全部忘记,只记得其中男主曾说过一句话——如果我死了,谁活着,谁就是凶手。
我只是个平凡的人,做不出那些惊人的壮举。
我乘周围一个人也没有,拿走了她写字的水笔。我单纯地只是想搞个恶作剧,然后偷偷藏在她看不见的地方,观察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但是我害怕了,当我拿到那支笔,感觉心突突直跳,仿佛天地间无数目光齐齐朝我“射来”,我飞也似的逃离了现场。
现在说出这件事,她可能记不得了吧。
鲁迅有一篇文章,题目叫《风筝》,说的是小时候他因为不喜欢弟弟天天做风筝,有一次冲进小房间里把弟弟正在糊的纸风筝踩了个稀巴烂。当时,他很解气,心里舒坦多了;当时,他可能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可能是妒忌,可能是小小的脆弱的自尊心在作祟。几十年后,他俩都已长大成人。有一次,他把这件事说给弟弟听。弟弟只是浅浅一笑,完全不记得了。也许可能记得,但真的已不再重要。
初中我学过朱自清的《背影》,他写道: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座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语文老师告诉大家,这里“聪明”是正意反用,实指“不聪明”。在后文,便可以看得出他的后悔来——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
高中我学过史铁生写的《我于地坛》,他这样告诫读者:我不知道她已经找了多久还要找多久,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决意不喊她——但这绝不是小时候的捉迷藏,这也许是出于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但这倔强只留给我痛侮,丝毫也没有骄傲。我真想告诫所有长大了的男孩子,千万不要跟母亲来这套倔强,羞涩就更不必,我已经懂了可我已经来不及了。
同样,他也表达到了相类似的悔恨与不该—— 有一年,十月的风又翻动起安详的落叶,我在园中读书,听见两个散步的老人说:“没想到这园子有这么大。”我放下书,想,这么大一座园子,要在其中找到她的儿子,母亲走过了多少焦灼的路。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一支水笔,对我来说,根本无关紧要;但我当时根本没去想过,对杨林芳来说,可能意味着她父亲的一顿打骂,意味着一笔钱财的支出。我的一时兴起,既有朱自清那时候的自作聪明,也有史铁生那时候的倔强与羞涩。
我仔细看了那支笔,笔尖磨损严重,早已形成了一个斜面,就像刷子,只能朝固定的方向移动,否则会划破纸张。我想,她应该只有这一支笔,而且用了好多年吧。
五年级那一年,邵寨学区改制,增添了六年级。全邵寨统一考试,考上的进入初中,考不上的去读六年级。杨林芳大概是没考上吧;即使考上了,可能家里也供不起。
她最后辍学了,出门打工。后来听说她结了婚,生了孩子。
又几年,我在她奶奶家看到她,连同她的女儿,正炕上玩耍呢。
前年,我去西安。他们夫妻俩在城西客运站斜对面的不远处开了家面馆,兼卖凉皮,生意还不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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