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的晚上,一周的忙碌告一段落。学长说,大家都出来吃个饭聚个会吧,吃火锅。
学姐语意坚决,要鸳鸯锅。
我开口称好,健康又养生,还能兼顾各自的喜好。实际上,我从未点过鸳鸯锅之外的种类。
早上考完试,便匆匆赶回来休息补觉。估计是缺钙的缘故,手抽筋不消停。窗帘拉上的房间,漆黑一片,光线直率有个性,挡着了就是挡着了,就是不肯弯曲折绕地进来。天花板是灰的,墙面是冰凉的,我躺在床上,感受着手上一阵阵肌肉抽动的力量。估计和“天黑了就要睡觉”是一个道理,黑暗催人眠。
睡梦迷糊中听到闹钟的响声,可惜这是个死板的闹钟,不似银魂里的JUST WE闹钟一样有生动气息,但还是有着一般闹钟的特性——想让人狠狠地揍一顿。
起床梳发。果然是不管性格怎么变,内里的心性难以改变。一想到要见到这么多的六个陌生人,还是有些矜持和紧张,紧张地绑发,紧张地打扮,再匆忙地出门。所以以我这么磨磨蹭蹭的性格,注定是有迟到的天赋的。
但是所有的局促不安,在看到饭桌之后,就飞快地烟消云散了。饭桌上最重要的是什么?外交?谈话?广结人脉?不不不,都不是这些复杂的东西,在这里,吃食就是一切,菠菜和豆腐,鲜菇和百叶,什么都抵不上这些生命之能。
安安静静地做着最简单的本应做的事是所有社交场合的真谛,所以我安安静静地默默地吃到了最后。听说笑到最后的人都是赢家,我想吃到最后的人也应该是同样的伟大。
饭后便各自离去,我和高中同学以散步消食的之名,行闲逛闲聊之实。我曾经不怎么喜欢这个曾经的同学,那时候嫌弃她声音嗲声嗲气的,娇娇弱弱很惹人厌。但是长大了我才发现,事实不是这样的,她多么地热心善良,可爱又细心,事实是,我的声音比她还要嗲声嗲气娇娇弱弱。这一个事实让我明白看人徒其表,更不能只闻其声,外表会骗人,声音也会骗人。所以当我照着镜子和自己说话的时候,我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在骗自己。
我们在大学城的大街小巷里穿行,在人流汹涌里穿行。在城市,黑夜和白天没有两样,白天因阳光而光明,夜晚有灯光照亮整个夜空。但我记得小时候的晚上,除了灯光,还有月光,星光和萤火虫的淡淡荧光。而现在除了灯光,什么也没有。
我们聊起现在的事,以前的事,谈上过的课见过的老师。两个人都不想再多提及、谈到都会流泪沉默的心里的黑暗角落,就是当初始终在及格线挣扎的物理,真是残酷的青春史诗。
当年交集不深的两个人,相依在一个陌生城市,交集也慢慢地多了起来。果然时间是一把杀猪刀,不吓一吓我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成熟的标志是,我们都接纳了对方,我们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很清楚地知道选择的意义。
两个人走过修建的街道,走过横跨路道两边的天桥,光影魅惑,星夜暗沉。桥下车水马龙,桥上人影稀疏。桥下还有人抱着吉他在唱着歌,低沉的男声缓缓地吟唱,我之前都会经过,但却从未驻足。第一次,第一次坐在台阶上,安安静静地聊着天听着曲子。我们谈及酸甜苦辣的往事,嬉嬉笑笑地,悲伤什么的,在当时再沉重心烦,现在不过是一笑而过,说爱情什么的,缘分都自个儿明白着呢,都不需急,它总会来的,慢慢等就是了。
一整个晚上的呢喃笑语,都被天空的云,地上的尘,路边的树给偷听了去。我们坐在桥上再听了首曲子,便回收拜别,各自离去,说有空再见啊。
那位歌手唱了很多民谣,但是始终没有我想要听到的Lillian
一个善良的女子 长发垂肩
她已跟随黄昏 来临
翠绿的衣裳在炉火中 化为灰烬
升起火焰一直烧到 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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