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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法学生很较真的去看待言情小说里的某些套路

当一个法学生很较真的去看待言情小说里的某些套路

作者: Gesetz | 来源:发表于2018-09-01 16:46 被阅读17次

    写在前文,以下真的是我觉得某类言情小说里经常出现情节,绝对没有特指哪一本小说!如有雷同……那很正常,都说了是套路了。

    女主翠花一开始是白富美,家财万贯,家里公司市值多少多少,上市经营的多好多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毕竟商场如战场嘛,瞬息万变,公司破产,房子没了,钱没了,父亲都想跳楼了

    首先,不同类型的公司,对于债务的承担方式是不一样的。

    如果小说的一开始就说了公司是上了市的,那这个公司肯定是个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这种类型的公司可以上市;如果没有说上市,说到了董事会,股东会,它大概率也是个有限责任公司。

    而上述两种类型公司对于债务,股东是负有限责任,举个例子,翠花爹作为股东,公司注册资本是2000万,他认缴1500万,公司破产的时候负债3000万,只要他将1500万缴足了就没他什么事儿了;如果没缴足,缴够1500万就可以了。其他公司的债务,翠花爹不承担清偿责任。

    其次,法律上是赋予了公司独立的人格的,也就是说,我们要把一个公司视为一个拥有自己权利义务的“人”

    公司经营不善,濒临破产,债务也只是公司的债务,不是翠花爹的债务。只要翠花爹没有拿自己家的房子去做抵押之类的,房子就还是他们的房子;翠花他爸没有把公司账目和自己家财产账目混合,也就是没有发生人格混同的情况,那钱就还是他们家的钱,不至于会走到跳楼的境地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一个法学生很较真的去看待言情小说里的某些套路

    第二个套路大概会和第一个结伴出现。翠花为了救自己家的产业,去向铁牛求助,这种时候会有两种情况,要么是翠花他爸对铁牛家做了什么事,铁牛特别恨翠花家;要么是铁牛不知道什么时候对翠花情根深种。反正,结果大概都是铁牛要求翠花留在他身边,用合同或者协议约定恋爱或者结婚

    合同,的确大部分是双方怎么约定就怎么实施的,但是总有例外,比如人身是不可以约定的,翠花和铁牛签的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同理,嫁人救父、卖身救父、卖身尽孝等所签订的合同也都属于无效合同,无所谓违约和赔偿的问题。生活中还会出现的“如果分手就赔偿多少钱”这种保证书也是无效的。所以朋友们,如果你们对象要求你们写类似承诺什么的,不要怕,大胆写!

    当然,如果翠花和铁牛基于合同结婚了,婚姻是有效的,这种不属于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婚姻情况,不是说合同或者协议无效,婚姻就当然无效了。如果要离婚,要么协议要么诉讼

    还有一个,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违背善良风俗,婚还没结呢,双方就约定离婚了,那也太不像话了,是吧?凡事也都有例外,“忠诚协议”,也就是婚前约定的双方任一方出轨就离婚,这个是有效的

    翠花醉的不省人事,完全处于无意识的状态。铁牛出于好意照顾她,中间有什么情节,言情小说各有各的写法,总之两人发生了关系。

            朋友们,这个不是爱情,是犯罪啊!强奸罪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妇女:14周岁以上的女性。14岁以下的是幼女,不管幼女是否清醒,是否自愿,都是强奸)

            翠花醉的都没意识了,大概率是无法表达自愿的想法的,这也是违背其意愿的一种体现。

            同理,与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妇女发生关系也是构成强奸罪的。除非,这个妇女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而发生关系时刚好处于未发病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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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云玖弋:哈哈哈,学法的才能明白这些梗😂
        Gesetz:@云玖弋 没错呀😂

      本文标题:当一个法学生很较真的去看待言情小说里的某些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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