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文,以下真的是我觉得某类言情小说里经常出现情节,绝对没有特指哪一本小说!如有雷同……那很正常,都说了是套路了。
女主翠花一开始是白富美,家财万贯,家里公司市值多少多少,上市经营的多好多好。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毕竟商场如战场嘛,瞬息万变,公司破产,房子没了,钱没了,父亲都想跳楼了
首先,不同类型的公司,对于债务的承担方式是不一样的。
如果小说的一开始就说了公司是上了市的,那这个公司肯定是个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这种类型的公司可以上市;如果没有说上市,说到了董事会,股东会,它大概率也是个有限责任公司。
而上述两种类型公司对于债务,股东是负有限责任,举个例子,翠花爹作为股东,公司注册资本是2000万,他认缴1500万,公司破产的时候负债3000万,只要他将1500万缴足了就没他什么事儿了;如果没缴足,缴够1500万就可以了。其他公司的债务,翠花爹不承担清偿责任。
其次,法律上是赋予了公司独立的人格的,也就是说,我们要把一个公司视为一个拥有自己权利义务的“人”
公司经营不善,濒临破产,债务也只是公司的债务,不是翠花爹的债务。只要翠花爹没有拿自己家的房子去做抵押之类的,房子就还是他们的房子;翠花他爸没有把公司账目和自己家财产账目混合,也就是没有发生人格混同的情况,那钱就还是他们家的钱,不至于会走到跳楼的境地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一个法学生很较真的去看待言情小说里的某些套路第二个套路大概会和第一个结伴出现。翠花为了救自己家的产业,去向铁牛求助,这种时候会有两种情况,要么是翠花他爸对铁牛家做了什么事,铁牛特别恨翠花家;要么是铁牛不知道什么时候对翠花情根深种。反正,结果大概都是铁牛要求翠花留在他身边,用合同或者协议约定恋爱或者结婚
合同,的确大部分是双方怎么约定就怎么实施的,但是总有例外,比如人身是不可以约定的,翠花和铁牛签的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同理,嫁人救父、卖身救父、卖身尽孝等所签订的合同也都属于无效合同,无所谓违约和赔偿的问题。生活中还会出现的“如果分手就赔偿多少钱”这种保证书也是无效的。所以朋友们,如果你们对象要求你们写类似承诺什么的,不要怕,大胆写!
当然,如果翠花和铁牛基于合同结婚了,婚姻是有效的,这种不属于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婚姻情况,不是说合同或者协议无效,婚姻就当然无效了。如果要离婚,要么协议要么诉讼
还有一个,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违背善良风俗,婚还没结呢,双方就约定离婚了,那也太不像话了,是吧?凡事也都有例外,“忠诚协议”,也就是婚前约定的双方任一方出轨就离婚,这个是有效的
翠花醉的不省人事,完全处于无意识的状态。铁牛出于好意照顾她,中间有什么情节,言情小说各有各的写法,总之两人发生了关系。
朋友们,这个不是爱情,是犯罪啊!强奸罪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妇女:14周岁以上的女性。14岁以下的是幼女,不管幼女是否清醒,是否自愿,都是强奸)
翠花醉的都没意识了,大概率是无法表达自愿的想法的,这也是违背其意愿的一种体现。
同理,与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妇女发生关系也是构成强奸罪的。除非,这个妇女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而发生关系时刚好处于未发病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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