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程颢说:“依靠恭敬守信而使得可以亲近的人保持亲近,这已经接近了礼义的范围,所以可以效法。”程颐说:“能够依靠而不疏远亲近的人,也就值得推崇。”又说:“用尽量符合礼义的方式而不使亲近的人疏远,这已经值得效法了。更何况贯彻了礼义原则的人呢?”范祖禹说:“君子所依靠的是他的根本,践行博爱必然从亲近的人开始,亲近之后必然扩展到其他人。所以说不疏远亲近的人。”吕大临将其分为三事。谢显道说:“君王、老师、友人,这三者虽然不是天然关系,也可以亲近,除此三者之外,(若亲近)则我认为难以避免谄媚与轻贱。只有亲近能够亲近的人,然后才可以效法借鉴。”杨中立说:“守信而不偏离义,恭敬而不违背礼,又依靠而不疏远亲近的人,这样就值得效法了。”尹焞说:“依靠亲近的人,即使不能够完全贯彻礼义的根本,也值得效法推崇。”我私下认为将义与礼贯彻到极致,多半就会不近人情,能够不疏远亲近的人,这样很值得学习。但我不敢认为这个解法是对的。
这篇极其无聊,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解释些什么……
容斋随笔·随笔卷二·信近于义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程明道曰:“因恭信而不失其所以亲,近于礼义,故亦可宗。”伊川曰:“因不失于相近,亦可尚也。”又曰:“因其近礼义而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况于尽礼义者乎?”范纯父曰:“君子所因者本,而立爱必自亲始,亲亲必及人。故曰因不失其亲。”吕与叔分为三事。谢显道曰:“君师友三者,虽非天属,亦可以亲,舍此三者之外,吾恐不免于谄贱。惟亲不失其所亲,然后可为宗也。”杨中立曰:“信不失义,恭不悖礼,又因不失其亲焉,是亦可宗也。”尹彦明曰:“因其近,虽未足以尽礼义之本,亦不失其所宗尚也。”予窃以谓义与礼之极,多至于不亲,能至于不失其亲,斯为可宗也。然未敢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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