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晚上,先生下班回来说与我商量个事,我说好。
先生:你愿意做外卖卖吗?
我:你什么意思?我那几把刷子,你还不清楚?
先生:我每天中午花一二十元点外卖,不是炒米饭,就是一点素菜加米饭,要么就是素包加些小点心,没有一点荤菜……
噢,说了半天,他是嫌中午花钱吃不到实惠的饭菜。我犹豫了一下,随即说到:“你不就是想让我给你做中午饭吗?什么条件?”
先生说每天给做一次20元钱,先吃饭后付钱。
我说:“好,不许耍赖。”
说做就做,反正每天早上也不能睡懒觉,因为上高一的小孩每天必须在家吃早饭。小孩的早餐马虎不得,需变着花样给他准备。大不了再多炒个菜,主食一般容易做些。
自然答应先生给他准备午饭,就得有所行动。家里素菜不能缺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我厨艺虽差,但只要东西在,还是能整出几道菜。光素菜不行,毕竟他是脑力劳动,荤菜也得跟上来。做肉类菜,我厨艺一般都算不上,最主要的是没时间,因此,荤菜我基本上都是提前一天买半成品或直接卤制好的。就这样,每天一荤一素加米饭,另外配送一盒奶。
他乐此不彼地带,从未说饭菜难吃。如果是周末,他还自觉地把周一中午的菜先做出来。每天也很自觉地吃完午饭就发红包。
这也是那么多年来他自己主动付的伙食费。
说实话,能主动给先生做“外卖”,也是我深思熟虑之后做出的决定。
说好听一些夫妻是利益共同体,说难听点一些就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因此我考虑到他身体好,我就好;他若身体有恙,我得跟着受罪。因此,把他的饮食照顾好,我就无后顾之忧。
相对来说,我的时间自由些。只要想做,上班的间隙,我就会把食材准备好。只要开火,也就是分分钟的事。
先生的“外卖”,其实就是与一家人的责任糅合在一起的。
只要他愿意带,我就会坚持做下去。在注重身体养生方面,我的意识要比他强一些。特别是进入不惑之年以后,我在一家人的饮食方面更加注意饮食合理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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