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七妟
今天标题的灵感来自乔一的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又萌又暖,推荐给你。
跟男朋友甜瓜在一起两年了。
然而这天,有小帅哥约吃饭看电影,我还是毫不犹豫地去赴约。
在回家的路上,想着甜瓜在干什么呢。
他如果敢约小姑娘看电影,给他腿打断。哼。
给他发微信:
——约完啦。
——为了不想你,我还在上班…→_→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么这么可爱啦。
很想写出来。
回忆一下这两年的甜。
来都来了,谈个恋爱再走吧
相识是一场意外。
2015年末,在胡辛束公众号上得知新书《我想要两颗西柚》要签售的消息。
第一次见到甜瓜,就是在签售会上。现场布置苏的不行,整个人都冒起粉色的泡泡。
签售会的主题是:来都来了,谈个恋爱再走吧。
万万没想到,后来我们还真就在一起了。
马德里都没这么不可思议。
辣辣是我见过最灵的女孩受到官方和同好祝福,受宠若惊
天天刷破乎,能找到对象嘛
还真能。
认识甜瓜,加了微信之后。过了很久都没有交集。
大家都很忙的。
突然有一天,甜瓜发来一个截图。
「是你吗?」
我瞅了一眼,这是我在知乎一个评论区的留言。
如此不起眼的评论区,是不会被检索到的。
只可能是碰巧浏览并注意。
他饶有兴趣的浏览了我的知乎主页,和微博。
于是,我们开始聊了起来。
安东尼说:
能和你现在牵着手的那个人 你们相遇的概率简直是近乎奇迹 。
脑海里突然冒出这句话来。
二三事
甜瓜。
东北爷们儿,金牛座。
高瘦,不爱吃零食。喜欢喝酸奶。
爱笑。笑起来毛茸茸的,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声音好听,也很有辨识度。大学的时候是学校播音员。他说,「跟你打电话的时候会有意识地控制,不让声音听起来过于随意」。有次他发来一段4秒的语音,我收藏了起来反复听,百听不厌。
他喜欢德州扑克,但是不常打。
他经常骑车和游泳,有时候会很认真的锻炼身体。
前一阵子,他迷上了音乐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如果明年团队去上海演出,我们要一起看」。
总而言之,兴趣广泛,精力充沛,活力四射。
在一起没多久,我就回到了家乡。而他,依然留在北京。
相距一千多公里,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
因为不容易见到,我格外珍惜曾经一起创造的回忆。
还没确定恋爱关系的时候。
有次我在工作中遇到点难题,就向甜瓜求助,直接发了邮件。
解决完后,他说「你们公司在XXX吧。」
我心中一惊,他怎么知道??
「你刚才用的企业邮箱,很容易找到地址。我接你下班好不好?」
我去年毕业后,不听家人劝,拗着性子到了帝都。
刚毕业还算拼,在一家做TO B业务的公关公司,(自愿)加班到10点是常有的事。
当时住在昌平和海淀的交接地带,在中关村上班。每天单程通勤将近两小时。我住的地方比较偏僻,下车后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路上黑黢黢的,零星几盏路灯。
甜瓜有一阵子执意要接我下班,担心夜路不安全,生怕我被强人掳了去。
冬夜的北京,风刮在脸上不是冷,是一道道的疼。
我们下了车,沿着铁路慢慢的走,大声的笑。
可他住在朝阳啊。
每每把我送到家,他回到住所都凌晨了。
他喜欢晚睡。
而我保留着老年人的作息,一沾枕头就着。
所以经常聊着聊着,就没了后文。
有一个深夜,他跑到我朋友圈下面留言。理由是:朋友圈消息不会打扰到我睡觉。
于是留言这个习惯就一发不可收拾。
「麻蛋要爱上你了 谁来阻止我」
「我才不阻止你 我要揽你入怀」
他说起情话来,眼里心上都是爱意。
我听再多都没够。
也有红脸过的时候。
我时常不满现状,却又迟迟不肯行动。
有个很好的机会,自己却没有好的作品,只能眼睁睁看它溜走(唱。
如此三番几次之后,就受到了甜瓜严厉的批评。
「我跟你在一起这么久,没有因为约会小帅哥之类的事情生过气。但是一提到这些,我就气血上涌。我的孩子要是你这样,我可能会打骂。但对你又不能这样。要么找一个能让你一辈子可以不用长大的庇护所,要么独立自强。陪你成长,真的能让你成长吗?有人给我出主意,说离开你你才会成长。可我舍不得呀。舍不得你这只小野猫。」
我连连说着对不起,慌了神。
赶紧吭哧吭哧写了起来···
第二天,就收到了他买的黄桃罐头。我可爱吃这玩意儿了。
打完巴掌,自然要给个黄桃。
非常有哲理。
甜瓜的一大爱好就是给我投喂零食。
托他的福,我的抽屉里永远是满满的。
我笑称,因为他,我变成402最受欢迎的人了。
因为总是能在同事嗷嗷饿肚肚的时候慷慨解围。
有位当代艺术家说过,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该喜欢他的一切, 连同他的钱。
家里的台式电脑有些年份了,用着不太顺手。
看我立flag信誓旦旦要写公主号,甜瓜立刻下单给我换了个好使的工具。
是MacBook Pro啊啊啊啊啊!
刚拆封 热乎儿的这是我的第一台苹果电脑。
外观实在是太美貌了,手感也很好。
喜欢喜欢喜欢。
可是转念一想:这么贵的礼物,肉偿都还不起的呀···
我们异地有10个多月了。
并不是一种很好的体验。
每每看到情侣约会,恋人的眼波流转,我超级羡慕的。
也想每天都可以见到甜瓜啊。
我们有过很多约定。
一周年纪念日那天,要到神路街的卷福餐厅约会。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要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周末,窝在沙发上,一边吃着垃圾食品,一边看《秒速五厘米》。
还要逛宜家。
去清迈旅行。
参加各种好玩的线下活动。
吃完水果味的糖,然后亲亲。
希望不久的未来,统统都能实现吧。
最近下定决心要勤快更文。
就请甜瓜监督。
可是写到很晚,睡眠严重不足,身体已经出现了警报。
这篇推送我犹豫了很久要不要发。毕竟是比较私人的事情。
写完先给他看了,他说「发呗。不过也太夸张啦,我哪有那么好。」
「就有就有。你就是天下第一好啊。」我没说出口。
他竟然开始提出修改意见,从语气到错别字,从语法到人称,从名词解释到标点符号,通篇内容,逐一指出。
他只是一个学地理的男孩子,为什么要做起编辑的事情啊。
我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银河系,才遇见这么好的男朋友吧。
「喜欢你。」
「有多喜欢?」
「整个世界森林里的老虎全都溶化成黄油。」
恋爱这件小事,第一次坚持这么久。
很庆幸,也很幸运。
甜瓜先生,未来的日子,也请多多指教。
我们的故事,未完待续。有机会,以后再讲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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