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学是干什么的呢?是为说明什么呢——如说明“道”——还是另有作用?从艺术上看,图画、雕刻、音乐的构成似乎都不能完全离开理智,就是音乐也是要表现一些思想。文学呢,因为工具的关系,是比任何艺术更多一些理智分子的。那么,理智是不是文学的特质呢?不是!从几方面看它不是:(一)假如理智是个文学特质,为什么那无理取闹的《西游记》与喜剧们也算文艺作品呢?为什么那有名的诗,戏剧,小说,大半是说男女相悦之情,而还算最好的文艺呢?(二)讲理的有哲学,说明人生行为的有伦理学,为什么在这两种之外另要文学?假如理智是最要紧的东西;假如文学的责任也在说理,它又与哲学有何区别呢?(三)供给我们知识的自有科学,为什么必须要文学,假如文学的功用是在满足求知的欲望?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不能不说理智不是文学的特质,虽然理智在文学中也是重要的分子。什么东西拦住理智的去路呢?情感。
为什么《西游记》使人爱读,至少是比韩愈的《原道》使人更爱读?因为它使人欣喜——使人欣喜是艺术的目的。为何男女相爱的事自最初的民歌直至近代的诗文总是最时兴的题目?因为这个题目足以感动心灵。陆机、袁枚等所主张的对了,判定文艺是该以能否感动为准的。理智不是坏物件,但是理智的分子越多,文学的感动力越少,因为“文学都是要传达力量,凡为发表知识的不是文学”。我们读文艺作品也要思索,但是思索什么?不是由文学所给的那点感动与趣味,而设身处地的思索作品中人物与事实的遭遇吗?假如不是思索这个,文学怎能使我们忽啼忽笑呢?不能使我们哭笑的作品能否算为文学的成功?理智是冷酷的,它会使人清醒,不会让人沉醉。
2、因为文学是创造的,所以其中所含的感情是比知识更重要更真切的。知识是个人的事,个人有知识把它发表出就完了,别人接受它与否是别人的事。感情便不止于此了,它至少有三方面:作家的感情,作品中人物的感情,和读者的感情。这三者怎样的运用与调和不是个容易的事。作者自己的感情太多了,作品便失于浮浅或颓丧或过度的浪漫;作品中人物的感情如何,与能引起读者的感情与否,是作者首先要注意的。使人物的感情有圆满适宜的发泄,而后使读者同情于书中人物,这需要艺术的才力与人生的知识。读者于文学作品中所得的知识因此也是关于人生的;这便是文学所以为必要的,而不只是一种消遣品。
以上是讲文学中的感情与思想的问题,其结论是:感情是文学的特质之一;思想与知识是重要的,但不是文学的特质,因为这二者并不专靠文学为它们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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