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想记录自己的故事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长到好些细节都已经忘记了。记录我们的故事的时候,我还在墨尔本,让我下定决心写下自己的故事的动力,是那时正在大火特火的王菲的歌儿“匆匆那年”,歌儿里面有两句词写的很动人:我们,要互相亏欠,我们,要藕断丝连。听到热泪盈眶,觉得这两句词写的真的就是我和我故事里的男主。于是,我又看了“匆匆那年”的网剧,今天只看了第一集,看到久违的难看校服,(因为澳洲这边高中熊孩子的校服可好看了,是那种格子制服,或者朴素的连衣裙)那画面,真的,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怀念,这是我第一次有这么深的怀念的感觉。不过里面老师的演技相当浮夸,简直了,可是听别的省份的小伙伴说,她们的高中就是那么残酷,老师就是那么凶残。但我真的不能理解戏里老师的夸张,随意体罚,但也顿时感受到了作为一个北京人儿,在离党的核心最近的地方当学生,待遇确实不一样。
所以,趁着我有冲动,把这些原本只属于我自己话记录出来,虽然我没有优美的文字,不会肆意的煽情。但也许这样,才能质朴的写下这些年我所有的记忆。
我的高一生活:北京市第35中学,现在已经是市重点了吧。我在那会儿,还只是区重点。我是2003-2006年在那儿念的高中,之前在159中学读的初中。之所以来到35中,是因为中考那年正是非典,只考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是我的强项,可惜没考,而且我第一志愿填成了不招西城学生的宣武贵族学校(幸亏没招),报志愿的时候本来想报161,一个市重点,我爸爸说,你初中就在大庙里(历代帝王庙)念的,高中去一个现代的,离家近的学校吧。其实他暗指的8中,和35中一条街的距离。但是我也考不上呀,所以我报了35中,被公平的分到了最后一个班,8班。
其实最开始,我很不适应在35中的生活,我所有的好朋友,都留在了159,并且我们159承蒙政府照顾,在金融街建立一座又大又现代,很适合拍偶像剧的教学楼,我只感受了一个学期,就初中毕业了。而唯一和我关系好的一个男生,被分到了实验班,人家学习好,不像我,成绩忽上忽下完全凭感觉。自己一个人要面对40几个不认识的人,特别是他们有些还互相认识。而且我们班的男生真的好土好埋汰,真的很崩溃。不过我也好不到哪儿去,那会儿的我158cm 体重最起码55KG,还有一头难看的短发。
我记得第一个学期,还一直坚持和我初中的同学一起吃饭。 跟我们班男生交流也非常至少,只和周围的人说话,因为觉得也没什么好说的。女生朋友倒是有一个关系非常好的,她叫小西,她也是短头发,但是是好看的短发,长得古灵精怪的,说话声音却很甜,而且特别爱笑,还有一个原因是她来自我弟弟念书的学校,所以从此熟悉了起来。然后又和另外两个女生熟悉了起来,一个是HY一个是R。HY是一个由里到外都很温柔的女孩子,白白净净的,很斯文,熟悉了以后发现很闷骚,R是一个大大咧咧嗓门巨大的女孩子,特别仗义,经常带我们吃好吃的午饭,还抢着买单,不让我们掏钱。我高中的时候零花钱几乎没有,特别是后来还发生了雪上加霜的悲剧,整个后2年都惨兮兮的。
再说说我们学校的校服,有三套,一套蓝天白云,一套运动装,一套夏装。运动装的上衣软软的很奇怪很难看,几乎没人穿。蓝天白云也不好看,但是细心的人会把缩脚的裤腿改成带一点开缝的,这样就能很自然的搭配在运动鞋上面。上衣要订大2号的,这样肥肥大大的显瘦,每天上学必须穿校服,所以好多女生的小心思就只能花费这么多了。鞋子一定是耐克或阿迪的,校服里面的衣服可以随便穿,那会儿也都是耐克阿迪,就好像是一种潮流的象征,所以书包也不例外,如果能每学期都换一个,那真是无敌了。至于夏装,只有很少数觉得腿细的女生会穿,但是我们四个经常约着一起穿。如果有照片的话,一定很难看,至少我比较难看。但是她们经常说我腿细,不知道真的假的。
高一的时候,我和男主并不是同班同学,他是HY的初中同学,我们整个高一只见过一次面,其实是两次,但是他一次都不记得。第一次见面是在学校楼道里,他看到我和HY一次走过来,就和HY打了一个招呼,却连正眼都不看我一眼,让我觉得这人好没礼貌,完全被无视,超级不爽。于是我问HY:这人是谁?HY说这是她的初中同学。 第二次是不久以后的放学路上,我们学校高一的大门在小胡同里,小胡同有个很别致的名字“下岗胡同”就在传说中2龙路太平间的位置,有两个男生并肩走着,我骑车完全过不去,按了按车铃也不让开。当时觉得这俩人好讨厌,于是拼命按拼命按,想着再没反应就撞过去。结果两个人也不回头,依然淡定的走着,说着话,等我终于超过去以后,回头恶狠狠的瞪了那俩人一样,差点吓的从车上掉下来,我竟然看见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穿着不同的校服在一起走。第二天我问HY,我昨天看到了你初中同学,还看见和他长得一样的人,我是见鬼了吗?她淡淡的说,哦,他是双胞胎,你看见的估计是他哥哥。
这就是我和男主高一所有的戏份。回到我们八班,我很庆幸能有她们三个朋友,每天都粘在一起,从来没吵架过。但是她们仨由于都比较美,又都爱美,所以每次下操以后,都会在一楼大厅公然的照镜子,弄弄头发,弄弄眼睛。这个让我真的好尴尬,因为我那会儿好胖,头发又很短,又没型,最怕照镜子了,特别是她们仨还美美的。所以每次我都很尴尬的背对着镜子,看着其他来往的同学。
我们班也是一个超级闷的班,外加男生们体育也不行,每次篮球赛必垫底。用化学老师的话说“进你们班好像掉死人堆儿里了”,虽然我觉得她这么说很过分,但是我们班真的很安静。这是我下定决心要离开这个班,这么说好似有点无情,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听不懂我们数学老师讲的课,初中数学成绩一直最好,到了高中都沦落到将将及格,自己也着急的。但是想换老师的唯一办法就是换班,而换班的唯一办法就是在高二的时候考入文科班。
所以在高一期末的时候,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考了文科班,R,小西和我一起考,HY由于当时的男朋友是我们8班的,她不忍分开,于是她没有报。结果我和R都考上了,小西很遗憾的没考上,不过对她来说也无所谓,因为我相信她哪个都不喜欢。悲哀的是,我和R没有分到一个班,而让我开心的是,全学校我最喜欢的老师,竟然是我的班主任。
其实Mr.W在高一的时候并没有教过我们,他那会儿应该在带高三毕业生,我崇拜他是因为在我们高一下学期的开学典礼上,他是唯一一位脱稿还讲标准普通话的老师,那时候很多老师都上台为高三毕业生加油鼓劲,所以我一下就记住了他。更让我开心的是,他在我们开学前,到每个学生家里都家访了一次,了解我们每个人的情况和特点。我知道以后真的可开心了,拿出了我最喜欢的杯子款待他喝茶,那杯子一共两个,一个我用,一个我从来不舍得给别人用,但是我给他用了。最后,我和我们文科的女班长对他还有一样的共识,那就是,我们都觉得他长得很像那会儿演电视剧里的孙红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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