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负罪前行,身背虚无十字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
所谓的“罪”与“罚”,究竟本质几何?是让犯人听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还是让他(她)重获自由,返回社会,用尽一生赎罪?放下这本书,突然发现这个问题是如此的难以回答,如果你家人的生命被残酷地夺走,你希望如何处置犯人?如果犯人并未把死刑视为惩罚,反而当作是一种解脱,至死仍未反省,死刑又有何作用?
仁科史也,小说中真正背负着十字架慢慢赎罪的人,年少的无知,让他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孩子,他用了二十一年,解救了花惠,照顾他父亲这个人渣,更通过自己是儿童医生的途径解救了无数小生命,但是,他还是杀人了,尽管他背着虚无的十字架,沉重地走出一步又一步,那么,他该坐牢吗?从法律来说,该坐,从客观事实来说,不该,正如花惠父亲町村作造所说“杀了那个因为年轻无知而杀掉的孩子怎么了,这和堕胎有什么两样?虽然你们是受害者,但遗族只有你们两个人,只有你们知道那个婴儿的事,也只有你们为那个孩子感到难过,却要我女婿因为这件事而去坐牢,这到底有什么意义?”小说的结尾留下了悬念:警察到底有没有找到尸体,仁科史也最后坐牢了吗?东野圭吾没有告诉我们,但这样更加令人深思,对于罪犯,法律的作用到底有多大?
书中说,现在的法律只照顾罪犯的权益,而不考虑被害人亲族的感受,你杀了人,进去坐了几年牢就出来了,为什么,这不公平,你就应该去死!而在判决中,一般都会要求杀人凶手自我惩戒,这根本就是虚无的十字架,然而,即使是虚无的十字架,也必须让凶手在监狱中背负。
我相信读完这本书的人,脑海里都会思考,法律对凶手的判决,是否绝对公平?杀人偿命,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但现在,如果凶手的说辞让法院相信自己并不是故意犯罪的,那么结果可能就是几年的有期徒刑,之后,他(她)就可以继续行走于社会,那么这对于被害人的亲族来说,是不是过于残忍了呢,毕竟,无论凶手事后如何反省,多么后悔,死去的生命都无法复活,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如果凶手是仁科史也这类人的话,那么又该怎么办呢?
没人能做出一场完美的审判,在生命面前,我们都会面临两难的抉择。
Ps:各位阅者如若有空可以看下这本书,相信感觉会完全不一样,绝对不会让你失望,另外由于本人是新手,若有不足之处,望各位留言斧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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