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导师教导,特此感谢。
近日来,电影《我不是药神》带动了非常多平台热议起慢粒白血病。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希望以此文将部分情况普及。
于影片中我们能认识到,慢粒白血病治疗所需药物的价格极为昂贵,从而诸多患者转向选择印度仿制药。以此为起点,需要告知各位,第一代药物伊马替尼(即影片所示药物,影片中名称属商品名),该药一般情况下,耐药时间为2-5年,提早耐药或延迟耐药乃至至今仍在服用一代药的患者也存在。同时该药伴有水肿、皮肤严重泛白等副作用。
所以,若2-5年后,二代药没有研发完成可以正式使用,那么慢粒患者将面临即便有钱也无药可吃的情况。如果制药公司不能通过出售药物收回足够的研制成本,是否会影响二代药物的研制?作为制药公司,他们拥有研制二代药或不研制的权利,并没有绝对的义务必须研制。此事道德上也许会有争辩,但于法律上是成立的。制药公司在无法收回制药成本的情况下,是否会赔本研制二代药,这是我们无法控制的。我们甚至都不需要探讨是否盈利的问题。
其次,慢粒白血病是在中国的发病率比较高,在国外,发病率较高的是慢淋白血病。在治疗方向上,这两个类型是有区别的。那么对于制药公司而言,如果较为麻烦的把药卖到国外,还反而要亏本,他还会做吗?有的人可能会想到仿制药,但这其实也是变相的降低了制药公司的收入。如果大家都只买仿制药,制药公司没有收入来源,又何谈二三代药的面世?而有了如此先例,谁又会来制新药?
再能想到的,那就是中国医保。在早期,伊马替尼迟迟不进医保,也许曾惹得怨声载道。但转念想想,一位慢粒患者的费用,可以治疗上百乃至上千例高血压患者。同时当时政府并无法承担数量众多的患者群体所堆积起来的治疗费用。
此时我们可以思考一个伦理问题:
一列火车速度失控了,面临岔路口,如果列车长不改变轨道,会撞死五个人,但列车长免责。如果列车长改变轨道,会撞死一个人,列车长涉嫌故意杀人,但能救另外五个。这时候,怎么选择?
不仅是医保问题如此。制药公司如果没有收回成本,也许低廉的药价救了很多人,但是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研制二代药,等一代的耐药性一过,等死的患者也许反而更多。
于此无意为高昂的药价找借口,我所处的医疗机构每周的平均药费都属于较为亲民的价格。只是单纯的希望大众明白,制药公司并不是恶魔,仿制药也并不一定是天使。医疗行业的从业者,初衷绝大多数都是为民而生,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以命换命。《我不是药神》是一部很棒的电影,但也应该理性面对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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