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易风移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
袁子凡曰:“自俗眼观之,子贡之不受金似优于子路之受牛。孔子则取由而黜赐,乃知人之为善,不论现行论流弊,不论一时论永久,不论一身论天下。”
译文:
鲁国有这样一条法律:“凡是鲁国人不幸沦为别国的奴隶,有能用钱赎回的,可以到鲁国国库报销赎金。”子贡曾用自己的钱赎人回鲁国,却不去国库报销赎金。孔子听说后,感叹道:“子贡这件事做得不好呀!圣人做事,可以易风移俗,而教导可以施于百姓,并非只考虑自己一人。现在鲁国的情况是富裕的人很少,贫穷的人很多。你赎了人去报销,不影响你的品行,又合理合法,而不去报销,那以后就不会再有人把流落诸侯的奴隶赎回来了!”
子路救了一个落水的人,人家很感激,就送了一头牛给子路,子路欣然接受。孔子知道此事后,很高兴地说:“以后一定会有更多的人拯救落水的人!”
袁子凡评论说:“用世俗之人的眼光看,子贡赎人不去报销赎金,好像比子路救人受牛要好。而孔子则反对子贡的做法,大赞子路的做法,是因为孔子很清楚人们作善事不能只看眼前现行,要看以后的影响,也不能只顾一时而忽略长久,更不可以只论个别而不顾大众。”
评论:
孔子不愧是至圣先师,能一眼洞悉人性,能一语揭破天机。人有善恶,如同天有阴晴,不能只靠少数人良好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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