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昨天的美学原理课《得之在天 成之在人》,一直在想课上讨论的几个问题,在此略述一二。
1.艺术作品就其艺术性而言有无高低之分?
我认为是有的,抛去主观喜恶造成的鄙视链不谈,仅探讨作品的客观属性。
举个栗子,以文学作品而言,校园时期的青春爱情小说、网络的各种穿越魔幻小说,流行作家的成功学、鸡汤学,社科畅销小说,严肃文学,就其创作者而言,在创作过程中所蕴含的写作技巧、付出的心力、寓意、情感价值和创造性不同,正是这些造就了作品本身艺术价值的高低。
而在音乐作品上,民谣、爵士、古典、流行...不同的音乐风格在创作时采用不同的音乐结构(曲调、节奏、音色、力度、和声、织体和曲式),造成其创作复杂性的差异,当然在同一个音乐风格中也会有这种差异,这种差异的形成原因在于对音乐创作技巧的掌握和赋予作品之上的思想表达。
在其他艺术门类里也大多有这种区别,舞蹈、美术、书法、篆刻...都会有艺术性的高低之分。
2.这种高低源自于何?
这种艺术性的高低之分是相对的、模糊的、笼统的,无法将任何艺术门类中的不同艺术类型作精确排序和比较,但我们可以探究其高低之分的缘由,借以反观自己。
其一,技巧的修炼。任何一种艺术创作都不是凭白产生,需要对基本元素的无尽练习,最后把所有的技巧都融会贯通,成为自身的一部分,在创作时就会喷薄而发。
其二,情感的赋予。只有技巧的娴熟,所做出来的艺术品我们往往觉得没有灵魂,这里所说的灵魂即为创作者的情感赋予。在进行创作时,我们的理念、想法和情感会投射到所创造的“物”上,所谓“用心”即是如此,此物便是被注入了你的情绪情感,变得有灵了。
其三,天赋的保持。当然在艺术领域,不排除天赋异禀的情况存在,但若只有天赋而没有技巧修炼、思想提升的加持,这种天赋大概也是保持不住的。
所以,不管进行何种领域的艺术创造,努力修炼技术、提升思想境界是必不可少的功课。
3.什么造就了审美能力和审美能力的差异?
审美与艺术创作不同,其活动主体是欣赏者,而审美的过程,就是欣赏者与艺术品之间形成的移情,甚至借由艺术品(客体)达到与创作者进行精神沟通的过程。
审美能力依赖于个人的生活体验、艺术修养和审美趣味,是后天习得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美育的熏陶。但遗憾的是,中国大地上普遍流行的实用主义,正在抹杀审美的土壤,初高中音美课的消失,市场上充斥着低俗的流行产品,周围环境缺少审美的土壤,又如何孕育出审美能力呢?
至少在现阶段,这是个整理性问题,也不可能在短期内一蹴而就,所以在美育的道路上任重而道远。但我们仍可以创造一片美的小天地,作出星火的改变,期待某天会形成燎原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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