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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法对设计问题的启发

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法对设计问题的启发

作者: 蜗游先生 | 来源:发表于2018-03-17 09:45 被阅读0次

    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法对设计问题的启发

            所提问题可以从简单逐渐发展到复杂;

      可以按学习目标的要求,分层次提出问题;

      ✅分层次提出问题--认知性问题

      认知性问题:它是对知识的回忆和确认。

      如:“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是什么?”,“当汽车向右拐的时候,坐在汽车上你会向哪边倒?”

      ✅分层次提出问题--理解性问题

      理解性问题:它主要考察学生对概念、规律的理解,让学生进行知识的总结、比较和证明某个观点。

      如“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你能用自己的语言来说清楚什么是惯性吗?”

      ✅分层次提出问题--应用性问题

      应用性问题:它主要是指对所学习的概念、法则、原理的运用。

      如“用法律条款解释为什么应该执行‘疑罪从无’的原则?“,“用惯性来解释为什么汽车开动时,人会往后倒?”

      ✅分层次提出问题--分析性问题

      分析性问题:它主要让学生透彻地分析和理解,并能利用这些知识来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辩护。

      如“为什么会发生类似余祥林那样的冤假错案?”,“为什么说光电效应说明光具有粒子性?”

      ✅分层次提出问题--综合性问题

      综合性问题:它能使学生系统地分析和解决某些有联系的知识点集合。

      如“什么情况下法律会不公平?”,“如果物体间没有摩擦力,世界将会怎样?”

      ✅分层次提出问题--评价性问题

      评价性问题:理性地、深刻地对事物本质的价值作出有说服力的判断。

      如“余祥林冤假错案被嚗光是好事还是坏事,为什么?”,“爱因斯坦相对论的科学价值是什么?”

      分层次提出问题

      这六种类型的问题中,前三类是属于初级层次的认知问题,它一般有直接的、明确的、无歧义的答案,而后三类问题属于高级认知问题,通常没有唯一的正确答案,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回答。

      在问题设计中,提倡课堂教学不能仅仅局限于初级认知的问题,在适当的时机,高级认知问题更能够激发学生的思维,从而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观念和自我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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