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全景式数学 ”发表的文章《用目标分类法破解数学教学》,觉得方法观点值得数学老师学习,特记录之。
布鲁姆的教育目标分类理论指导全世界的教育工作者从事教学的工作。这里我们从目标分类法的角度看一看小学阶段,包括数学在内的“教”和“学”的特点。
首先带着四个问题思考一下:
①谁是学习的真正主体?
当然是我们的小朋友,他们才是学习真正的主体。但是很多新老师都会犯错的一个问题,他的教学组织不能围绕学生为核心,整个核心发生了变化。作为家长来讲,在辅导孩子的过程中,要注意孩子在这个过程中是处于主体地位,家长是配合孩子成长辅导孩子的一个地位。对于有些强势的家长,这个辅导会变成“我要完成我认为的某种教学计划”,这样对于学习主体的认知在潜意识里就发生了变化。
②怎样评价教学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
给孩子一个东西,到底学会了没有以及学会到什么程度,我们有没有一把标尺来衡量。
③什么叫“学会了”,你怎么保证学生真的“学会了”?
④同一个内容,新授课与复习强化课的差异在哪里?
为什么对于学习尤其是理科的学习来讲,学过的东西要反复学习,其中内在的原因是什么。
一、教学目标的概念理解
教学目标是指预期学习者通过一段时间学习后的结果/行为变化,也是完成某项学习任务后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它决定了教学活动的方向,并确定了教学评价的依据。
学习者——主要指参与学习的学生。
结果/行为——原来不会现在会了,成绩能提升了;会思考问题,习惯在变化,对于学科的认识加深了等等。
每个阶段的学习都希望学生能产生这样的变化,这个也是大家让孩子去参与一个学习,或者上一个课结束之后,可以看孩子有没有发生结果或者是行为的变化,如果没有那您的钱就白花了其实。
这个也是完成某项学习任务后达到的一个质量标准,这个之后往往会有作业和测试来检测是否达到了这个目标。所以说教学目标、教学行为和最终给学生的测试是匹配起来的。因此它也决定了我们教学活动的方向,就是我到底教什么,我在什么阶段教,以及确定教学评价的依据。
比方说这节课老师的目标是让学生背会10个英语单词,那我的评价就是看学生是否有背下来10个英语单词,如果我的目标更高一些是让学生应用这10个单词,那我的评价是看学生是否会用这10个单词组句子。
我们做事情是有目标的,老师从事教学也是要有目标的,这个目标可以是非常长久的,比方说孩子现在5岁,希望他在18岁的时候达到什么样的水平,为这个长期的目标做一个大的规划。也可以是中期或者短期的,比方说1年内希望他的学习能力或者是思考能力达到什么样的水平,为这个目标落实到每个教学行为里。
(未完待续)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