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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洞穴喻”的传播学意义和观念里的洞穴

浅谈“洞穴喻”的传播学意义和观念里的洞穴

作者: 车里哈 | 来源:发表于2016-04-07 17:00 被阅读534次

          现行的洞穴喻有两三种,鉴于此处需要,我将援引传播学概论课堂上的版本并将其简要复述如下:

          五个奴隶从小在一个洞穴里长大,身上套着锁链无法外出,他们只能通过墙壁上的一面镜子了解外面的事物。有一天,一个奴隶挣脱身上的锁链,发现洞穴外的事物(最起码是外观,颜色等)和在洞穴里看到的有很大的不同,他把自己的“发现”告诉其余的奴隶,而他们异口同声反对他所说的,并且劝他赶快回来。

          剖析这个故事,可对应得到:奴隶——受众(A)、B、C、D、E;镜子——传播媒介;镜子里的影子——消息(讯息)。在这则简短的故事里,我们发现少了传播者要素,从哲学的角度来讲,柏氏并非忘记设计传播者设定看不到的只能依靠理性思维到的“神”,为了从传播学的角度说明我的观点,表达我的意图,遂必须还要假定一定传播者,即挣脱锁链的奴隶——A。

           如此一来,事情更加简单了。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每天都在和各种各样、真真假假的信息打交道,而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在扮演受众的角色,这样的情况长久下去,大多数受众的思考力、创造力会消退或者说其发展的潜能将可能转化为无能,因为少有受众关心“影子”是否真实、表现影子的镜子是不是哈哈镜并且它又是谁的?当然,也有很多人在努力传递自己的声音,甚至说是输出自己的价值观念,但是,进一步问他们声音如何,价值观从何而来,其回答却有可能令人不解。追问是人类擅长又害怕的事情。通过洞穴喻,柏拉图讲明理念,又由理念推极至于“神”的产生,由此观之,传播学为了讲明洞穴喻,必要设定一个追问的上限或者范围,并且不能问及为何设定改上限或范围。说得通俗一点,在传播学的界定中,该上限或范围即该传达什么、如何传达。

          由此结论,“贴标签”具有巨大的合理性和需要性。

          从本质方面来看,认识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一定社会环境中的人具有一定的思想观念、思维模式和行为套路。市场化条件下,为了让消息更值钱,传播者拼命钻研受众的口味,结果受众看到的只是他们想看到的而不是可以看到的真正的东西。好像电影《唐人街探案》里的最后一句台词。回到洞穴喻,在之前假设的A、、B、C、D、E五个奴隶中,A最先看到了外面的世界而向同伴传说,结果却是A被后来四个看作疯子,他们可能开始用病态的眼观看待A的所作所言,有时A的境况会更糟糕,他可能被看作不合群的,说大一点就是被看作反社会的,只因为A表达的东西与B、C、D、E固有的观念产生严重冲突,他们没有办法、没有勇气也不愿意去接受一个非洞穴的外部世界。

          同样,我们应该看看自己是不是在预先设定的洞穴里。洞穴,就是一种局限,如何消除它?其实,话说到这里,我想起来多重人格特征,它的负面影响显而易见,同时它所具有的积极性也是不能忽略的,当然,我认为这种积极作用发挥的前提是拥有该人格的主体善思乐思且时常反省,这样的话,一个人可能从细微处更加深刻地了解自己,挖掘自己的潜能。

          任何一种思维和观念都有趋于稳定的惯性和形势,一定的时空之后,这种稳定必须要被打破而且最好是由自己打破,以防止观念固守成为霸道的洞穴。在普遍传播的世界里存活,也许我们都需要像哲学家一样思考,最起码不沦为“洞穴里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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