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区总工会回复一位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上的提案。
按照惯例,每年两会过后,人大或者政协代表提出的涉及政府的提案会交给政府具体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予以回复,代表提案的回复质量予以评价。
今年工会一位人大代表的提案是关于提高劳务派遣职工待遇,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用工行为的提案,因为劳务派遣资质在我的科室审批,所以局里就分配给我这里来回复。
我看了看提案内容,涉及“同工同酬,工会组建”等比较多的方面,也就泛泛做了回复。
当然,工会的代表不是很满意。直言我的回复都是废话,我对他的评价也没有异议。
我本来的意思是让你们来帮助这些企业建立工会。这位代表开始教育我: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干着最辛苦的活,拿着最少的工资,这样是不公平的。
我认同他的话,但是感觉无能为力。
我们国家虽然是社会主义社会,但是目前欠薪都解决不了,很多工作都是没做好的。
我微笑,接受批评。
我本来提案的意思是希望你们能够推动派遣企业,特别是产业园设立工会组织,但是显然你们的回复里没有这点。
设立工会不是你们工会自己的任务吗?我腹诽。
我们现在工会多么不受重视啊,人大代表痛心疾首,年底奖金都排在政府各部门后边,看看我们政府印刷的通讯录,我们工会多么靠后!
我似乎抓住了谈话的重点!
工会无论是在政府还是在企业里,都不是很具有话语权的部门。工会只有收取工会费和组织工会活动的时候才有存在感,大多时候,工会只是个图章。
代表仍就对我们社会主义下还会出现如此用工不平等而高谈阔论,哀叹工会的地位在如此社会制度下为何如此无关紧要。我有些同情的望着他,他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工资也是由政府财政拨款的,而政府财政全部来自于税收。
地位从来不是赐予的,而是自己争取来的。每次我们处理劳资矛盾的时候,工会部门几乎很少能起到作用,如此边缘的情况是如何发生的,深入讨论只会让本章变得自己可见,但是道理总是相通的,当劳动者缴纳工会费的时候,他们想的是这个钱交的值不值,否则能省则省,为什么我要拿血汗钱去打水漂呢?
不过这位代表有句话我也赞同,虽然力量有限,但是能做到的时候,做一点就是一点。即便我在政府工作的日子不是很多了,但是我觉得如果要做的对社会有益,在体制外能做的不会比体制内少。体制内我们考虑的往往是“上面”,是“考核”,是自己屁股下的位子,顾虑的反倒更多。
有时候不做反倒有益。
前两天我接到了一个信访件,来信访的老百姓和单位打劳动官司打输了,律师告诉他除非能把单位从劳动部门获得的一份审批搞无效,否则官司没法赢。信访人就来我这里查档案,说当时职工没有签字同意单位取得审批,怎么就能批出来的?我把档案拿出来一看,发现职工意见一栏是由工会主席签字,盖的是工会章。有工会同意就不需要职工签字,审批合法有效。
我问信访人是不是参加过工会选举,信访人倒也老实,趁人参加了也投票了,只是参选人是老板指定的,自己在单位做当然不能违背老板的意愿。
我只好摊手,民主权利实施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轻易的妥协何时造成恶果确是难以预料的。
大多数时候,我们只关心眼下的与自己有关的事情。看到公共事件的发生,我们第一时间往往是庆幸没有落到自己头上。虽然唇亡齿寒的道理谈了几千年,德国牧师的名句也说了再说,但是谁不是先保住自己的小利益再说?我觉得我们也不能苛求人们不关心公共事务,因为大多数时候我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这点小利益已经累得精疲力尽了。大多时候,我们更活在肥皂泡里,无论外边如何洪水滔天,我只需坐在自己的小天地里看云卷云落。
只可惜,看得久了就产生这肥皂泡坚韧如铁,忘却了只要外边捅一捅就会破掉的事实。
此时,深感无力,用脚投票也算践行民主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