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可怜人”

作者: 夏林曦 | 来源:发表于2022-03-31 05:13 被阅读0次

    可怜人是生活贫困,常常被人同情和救助的一类人。比如:生活遇到意外或者突发性大事故的、生命安全和个人财产受到一定的损害,需要被别人救助的、处于低保户、五保户的范畴,没有子女或者是身体有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还有一些先天或后天残疾的无法自理的人,这些可以视为可怜人的类型。

    这些人都是被列为国家救助对象的,我们国家也给予了一些低保补助、生活补贴一类的照顾。低保家庭子女受教育,国家制定一系列减免政策帮助他们摆脱贫困。

    还有社会救助组织、企业、个人志愿者等等也会关注这类人群,对他们提供帮助,让他们能够享受我们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能够维持基本生活。

    但我说的“可怜人”不是这种类型的人,有人自己明明有车有房,但是又专门儿把自己的财产或把自己的房子说成是老人给自己买的,车子买了也要偷偷的挂在别人的名下,隐藏他的财产,来获取国家的救助。

    他们四肢健全,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维持自己的生活,但他们不这样做,而是装作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蒙混过关,装作被可怜的人得到救助补贴,穿名牌衣服,下饭店,还觉得很光荣,曾经就有人揭露说某人是开办企业的老板,领着低保补贴,而真正贫穷的人却是靠扫大街艰难的生活着。

    问问这种“可怜人”,你们是需要救助的人吗?你们好意思占用名额领补助吗?

    好多爱心人士自己并不是多么富裕,但是他们看到一些确实困难、可怜的人,积极伸出援手,热心帮助别人;更有农民工、保洁、甚至乞丐他们把自己积攒的血汗钱拿出来,捐给贫困生,捐给发生灾难的地方,是问那些“可怜人”你们是怎么想的?相比之下,就不会惭愧吗?

    助人为乐、雪中送炭一直是我们的传统美德,不说要舍己救人,最起码我们应该诚实守信,不该占用的资源让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做问心无愧,有自知之明的合法公民。

    社会进步下的产物,就是人人自食其力、素质提高,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国家强大了,各种福利待遇更加完善,需要救助的人越来越少,乐于奉献成为人们的精神需求,“可怜人”将被人唾弃,无处遁形。

    不做“可怜人”,勤劳致富、坦荡做人,挺好的!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不做“可怜人”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empsjr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