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一回来就叫我来教下年读高二的侄女杭杭的英语。一方面是因为我读过高中,另一方面,英语一直是我读书时的强项。可是,我要说的是:“妹妹,我二十几年未接触英语,英语早还给老师了。
记得刚下学时,我的每一篇日记都是用英语写的,而且少有涂改的地方。而且,我也写得一手流利的英语字,当时不少老师同学都喜欢。可是,十年后,女儿提前报了英语补习班。那时,距我下学已经十年,我当时还能勉强辅导孩子英语,知道不多的单词和语法。
可是又过了十多年,即现在,我记得的单词早已没几个,语法也早忘得差不多,还给老师了。不要说辅导侄女,一篇英文放在我面前都不知道怎么读了。怪不得人家说“返老还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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