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画画儿。”
“可是你已经四十了。”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
大概讲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而且为了寻找表现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麻风病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本书书写了一位追梦勇敢者,差点因为书名错过好书,我还没看完,为了写书评去翻了简介。作者听说是一位大神,主人公原型是高更,我读的时候感觉跟亲近,似乎我就是哪位主人公,有着荒诞不经的梦想,却没有勇气抛弃妻儿和工作去画画,而抛妻弃子好像在中国传统价值中也是被摒弃的。绝大多数中国人处于主人公的情景中,不会做出这样疯狂的选择,所以我们只有六便士,看不到月亮。
既然我做不到,那这种事情还值不值得歌颂呢?我很疑惑,这与我三观向左。如果我处于主人公的场景,我可能会尽到自己的义务然后在去追梦。比如把子女养成人,父母送终,伴侣离开,这个时候我还活着,还能拿起画笔,会不顾一切去巴黎。
可问题是那时候我已经七八十了。是不是这个时候才能为自己而活?
如果我不找伴侣不生孩子呢?我在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之后,就可以去肆无忌惮的去荒缪了。
看来伴侣和孩子是反人类的。
精彩语录: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对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如果他们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或者迷惑不解的事件,人们就会如饥似渴地抓住不放,编造出种种神话,而且深信不疑,近乎狂热。
我不记得是谁曾经建议过,为了使灵魂宁静,一个人每天要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
我想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们都羞于使自己的感情外露,因为怕人嘲笑,所以都约束着自己不给人以傲慢自大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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