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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房产经纪人角色看互联网去中介化与重中介化趋势

从房产经纪人角色看互联网去中介化与重中介化趋势

作者: 昵称一世 | 来源:发表于2016-05-06 16:59 被阅读818次

    在我国传统的租房、买卖二手房行业中,我国租房需求方:买方与租房需求方:卖方由于相对分散,以及信息严重不透明的情况,给了房产中介以及房产经纪人相应的市场存在空间。

    无论从房源需求方的角度还是房源供给方的角度看,我国房产交易行业是一个囊括了大量信息流和需要不断对接处理的服务行业。在这个行业中,买方在付出实际的支付行为之前需要进行大量的信息收集、处理和应用。换句话说,由于,购房、租房是一个决策成本很高的行为,买方提前所能获得的房产服务信息的数量、丰度和可信度决定了买方在房产市场中的交易行为。所以房产服务是一个以信息驱动为主导的服务行业。而对于卖方来说,他们很能有能力独立提供渠道直接接触买方,需要一定的中介机构来完成与买方交易过程中的信息流动。因此,买方与买方之间的信息流动与传播成为了房产服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在传统行业中各类基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信息中介,逐渐被互联网通过对接供需双方的方式所取代,这个过程可以称之为“去中介化”。去中介化将行业价值链中的中介环节取消,降低了由于多重中介而产生的成本。但在一些行业中,传统中介机构并没有消失,他们通过重新寻找自己在价值链中的定位,调整战略和服务,重新在原有行业中对接供需双方,形成了新型的中介服务。这个过程称之为重中介化。

    在传统的房产服务的服务流程中,买方与卖方处于相对独立的两个层面,但都不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去接触到对方,因为搜寻成本对于个体来说非常高昂。有需求的买方需要房产经纪人提供低成本的、专业的、全面的房产信息。而卖方则需要经纪人来推销自己从而最终能够接触到用户,大大降低了卖方的时间成本、等待成本。

    但互联网企业举着去中介化的大旗,野蛮侵入房产服务领域。爱屋吉屋通过直接对接双方,用“佣金减半”的低价策略,打破传统市场的潜规则,9个月内问鼎上海房产服务市场。于此同时,搜房网、房多多、丁丁租房等以去中介的商业模式对传统中介的信息服务模式进行了围攻。

    然而互联网对房地产最直接的影响在营销环节。由于房屋价值高、产品差异很大,而且买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有各种政策限制,所以服务过程中,买方需要专业的中介人员来做相关的沟通。简单的去房产中介模式取代了没有带来任何价值,基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传统中介,颠覆了传统中介行业靠信息不对称赚钱的模式。

    但互联网平台却无法跨过房产经纪人,实现直接对接买方与卖方。从宏观角度看,房产服务是一个典型的双边市场,买方与卖方高度分散的特点,致使双方的信息连接成本极高。房产交易是一个客单价高、频率低的服务过程,信息质量要求极高,线上的信息展示只能少部分解决这些问题。而从经纪人的职能来看,经纪人有整合房源,筛选房源,带买方看房的信息聚集职能和经纪人的房源出售责任制。

    而经纪人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收入,将会由于信息透明化而消失,其职能也向服务方向转变,这便是房产经纪人的重中介化过程。经纪人配合互联网服务,通过互联网信息展示—分配经纪人—点评服务的服务方式,最终以服务为基础,在房产服务行业中提供新价值。在互联网去中介化的过程中,在服务流程中增加成本不提供任何价值的中介将被取代,而传统中介只有在转型过程中必须找到自己的核心服务价值点,才会完成重中介化的过程。

    面对去中介化和重中介化,,行业中的各类公司怎样调整它们的商业战略,以适应未来的发展呢?

    (1)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面临卖方直接对接买方或者互联网渠道等多方面竞争的威胁,用户有了更多的选择方式。由于中介直接面对客户,所以中介机构为了巩固和买方讨价还价的能力,需要努力和客户维持长期的客户关系。

    同时,在信息获取越来越便利的今天,基于信息不透明而盈利的中介模式门槛低,竞争力小极易被取代。中介机构必须重新定位自身角色,在行业服务链条红提供价值。

    (2)供应商

    在供应商足够强大的情况下,供应商完全有可能直接跳过传统中介,自建渠道,直接获取用户。但这种方式必须十分谨慎,很可能使得使得供应商在建立起新的成熟的分配渠道之前面临得到已经相对稳定的旧的分配渠道中参与者的挑战和惩罚。

    在供应方过于分散的情况下,中介机构的存在有一定的必要性,中介必须要存在额外的服务价值,才会有存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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