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是一种互动。”这是诸多学习理论中对学习的定义之一。从这一角度看,促进学习者之间的互动,就是促进学习。
促进互动最常见的实践方式,就是建设学习者共同体。一个学习者共同体,应该具有以下特点:
1.有共同的目标和理想信念。
2.具有相互信赖、相互学习的文化。
3.能够通过合作完成学习和研究,并进行知识的再生产。
4.不仅在课堂,也可以在课外。
5.个体既不会失去原有的自由与个性,又共享着集体的心智。
从学习的这个定义角度出发,培育学习共同体,既是教师完成有效教学的途径,也是教师的责任。
教师常用的方法是组建“合作学习小组”,时间证明这是有效的策略。那么,一个班级能否被看做一个学习者共同体呢?
恐怕不能!首先,当前考试和选拔机制下,同学之间首先是竞争关系。临时的合作、相互学习、小组合作,并不具备学习共同体的特征,在相互排挤的竞争文化中,学习更多的是为个人的兴趣、目标而进行的行动。临时组合的小组不会形成共同的价值体系和行为准则,更不会进行知识的再生产。
因此,将班级逐渐转变成学习者共同体,很可能是学校教育改革的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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