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一个人走路。
下班后,为摆脱一天的忙累,回到家并不想吃饭,换上便鞋,就出门走路。说是走路而不言散步,是独自一人走,有一些速度,带有小小的目的——快走,燃烧脂肪,达到减肥。年轻时候总觉独自一人走路,旁人会嘲笑自己很傻。其实,等稍稍上了些年岁,才越来越明白,行走在路上的人,没有一个是自己的观众,而每一个人都只在关注着自己。而我们自己却总自作多情的自感时刻受到的是规格很高的注目礼。现在想来,是多么地可笑无趣啊。有时也有很知心的友人相约,却总会无意分一半心与他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语,而往往忽略掉很多周围的风景。不论是自然风景也好,或是俗间风物也罢,都可在工作之余带来一些别样的惊喜。因此,我总把自己出外散步称作与风景之间的单独约会。
我喜欢黄昏时斑驳错落的树影,喜欢夏日里天边浓浓的红晕,喜欢看下班的人潮涌动,喜欢车来车往的嘈杂……有时,即使清晨,我也喜欢独自一人与整齐的行道树为伍,从它们身边掠过,马路上少有的人影,偶尔,遇上一个匆忙疾驶的菜贩,自顾自骑车“噗噗”飞驰而逝,留下一团黑烟。浅浅的晨光里,和我一样喜欢早起晨跑的男女,不论认不认识,只因喜好相同,
当擦肩而过的一瞬间,友善的微笑漾在嘴角,轻盈的身影投在早射的光影里,像树一样,跟路树婆娑的枝影虚实交错掩映。经常看见头班车的公交司机们平静地坐在驾座上,当车从我身边驶过时,刚好能看到他们的剪影嵌在启动的小窗格里,好像一整辆车,无比隆重的,在为他们做相框……此刻,我心悦然。
行云流水间,万物印在我眼里。我喜欢独行的瞬间刹那。
真正看懂这世界的,是自己的内心安守。
每当我看到路边绿化带中的浓青艳紫缤纷,从不会有花与汝共归于寂的凄凉,我只是能深深地、深深地触到。
花不在我心外,叶璇于心,灿若彩霞。
我特别感动这世间的风景与我的心如此明白。因此,我愿专为它设下盛宴!因为,每一个瞬间,每一个当时,都会稍纵即逝。
我喜欢独自行走的感觉,那样美妙、那样无可言说,似有相守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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