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020年5月《民法典》增设的30天离婚冷静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此新规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新的政策一出台,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众多网友的热议,大家主要争议的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离婚需要冷静期吗?30天的冷静时间是否有必要?
俗话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两夫妻真要走到离婚的那步很少会一时冲动,致使他们不愿再一起生活无论是因为性格不合,亦或是家庭关系无法再和谐相处,或是某一方做出违背并伤害夫妻情感的恶劣事件,作为夫妻二人的亲戚朋友多少会给予劝慰与和解的机会,毕竟婚姻不易,每个人都希望能与曾经相爱的人厮守终生。
但是如果夫妻二人仍旧无法调和,没有办法忍受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只会加重彼此的怨恨与家庭矛盾的升级,为何不放过彼此呢?如果他们有孩子,那他们肯定也会为了孩子考虑再三,但是为了婚姻幸福与和谐的家庭关系,非要为了孩子而将没有情感的夫妻捆绑在一起也是没啥意义。
如果夫妻二人没有孩子,他们的顾虑肯定大大降低,但是婚姻毕竟不是小孩子过家家,不会因为一时冲动就跑去离婚,毕竟离婚后带给双方特别是对女性来说,会增加不少的社会和精神压力,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走到离婚那一步。所以都已经谈到离婚了,还需要冷静期这个“治标不治本”的方式吗?这样的时间设置真的有必要吗?
2、既然离婚需要冷静期,为何结婚没有冷静期?
相信很多人都会想,既然离婚有冷静期,为何结婚的时候没有冷静期?因为一时冲动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或是因为家人朋友的催婚,头脑一热就随便找个人嫁了,没有好好思考自己为何要结婚,婚姻对于自己的意义是什么,什么都没有想清楚,就这样贸贸然地走入自以为美好的婚姻殿堂。
恋爱的时候充斥着风花雪月,但婚姻有的只是柴米油盐。一见钟情虽然美好充满梦幻色彩,可是没有认清现实,特别是还不够了解另一半的时候,没有给足冷静期,带着各种美好的想象与人结婚,可婚后才发现生活中的各种琐事与一地鸡毛给自己泼了一大盆冷水,若无法接受婚前婚后带给自己巨大落差感的时候,该如何面对婚姻,如何去接受痛苦的后半生?
如果结婚前能冷静地想清楚,眼前这个人是否值得自己托付终生,也可以多听取下长辈和身边朋友的意见,或是给彼此多一些思考的时间与考验的机会。
比如双方一起旅行,看是否能忍受对方的生活习性,特别是很小的生活习惯,甚至要发觉对方的缺点与不足,看自己是否能忍受另一面的TA, 也许在恋爱的时候彼此会给对方留下好的印象,但进入婚姻很多缺点与惰性会一览无遗,而且很多时候离婚的“导火索”只是一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
但正是因为不够了解彼此,闪婚之后更容易闪离,因为冲动而结婚不会导致离婚率更高吗?如果只是设置离婚冷静期,对结婚冷静期无动于衷,岂不是本末倒置?
3、想持续婚姻,结婚冷静期比离婚冷静期更重要
如果想要降低离婚率或是让双方的婚姻能持续更长的时间,其实更应该在结婚的时候设置冷静期。在爱尔兰就有特别不一样的婚姻制度,他们国家不允许民众随意离婚,为此他们有这样的法律制度:
“在爱尔兰登记结婚,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比如2007年起实行的一条新规定:结婚双方必须在结婚前履行3个月的通告期,即在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通告申请的3个月之后,才能正式领取结婚证书以及举办婚礼。”
这就相当于在正式领结婚证或举办婚礼前他们有3个月的冷静期或考察期,这样的时间设置可以剔除掉那些因为一时冲动而想要结婚或是一些还未考虑清楚的情侣,但是对于那些有着深厚情感的伴侣们来说,无论多长时间的冷静期都不是问题,因为他们已经考虑好谁是他们的人生伴侣,谁将与他们携手过一生。
有过深思熟虑也会更理性地对待自己的情感与婚姻,以后面对生活中的“油盐酱醋”也更有可能去克服,因为他们不容易感情用事,他们会好好经营属于自己的婚姻生活,避免走向离婚的不归路。
结语
作为成年人,对于婚姻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无论冲动结婚也好亦或是冲动离婚也罢,双方都需要肩负起责任一担当,但离婚期冷静期是否真得能帮助那些因冲动而离婚的夫妻?还是说会加剧夫妻矛盾的升级以及迫切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夫妻呢?离婚是人生路上并不光彩的一幕,若不是无可奈何,谁会拿自己的幸福做赌注?
想要避免结婚后动不动想离婚,还是最好在结婚前就考虑清楚,只有认真想清楚婚姻对于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知道自己需要在婚姻中承担起怎样的责任,而不是人云亦云,更不是因为他人的怂恿或说教才走入婚姻。保持对婚姻的敬畏之心,好好经营自己的婚姻,那么离婚冷静期也就没有必要存在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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