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扶贫,顾名思义,就是打通线上线下渠道,鼓励城里的消费者去购买和消费贫困地区的特色农产品、工艺品等,从而带动当地群众脱贫致富。这种扶贫方式,和传统给钱、给物的慈善式扶贫方式不同。它借助了市场化的物质力量,同时激发了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公益精神,以及贫困户的自立自强精神,具有物质和精神双重高度。
消费扶贫具有社会参与广泛、积极主动性高等优点。它使物质消费行为具有履行社会公德,做社会公益的高尚感;它给贫困地区群众带去通过劳动脱贫致富的动力和尊严。
一方面,消费体现了社会责任感、公益心等高尚精神。市场化、自愿的理性消费还带有培育优质农产品消费市场的使命感。消费扶贫,把城市对原生态、绿色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和扶贫工作进行了有机衔接。通过倡导消费者购买贫困地区名优土特产行动,营造了扶贫氛围,普及了公民责任教育。与此同时,消费扶贫还主张理性消费,遵循市场化运作和自愿原则。消费者通过市场机制筛选优质产品,注重产品质量、安全性、消费体验等,有权拒绝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这显然有利于培育健康的农产品消费市场。
另一方面,靠劳动脱贫,给贫困户尊严感、荣誉感。一是靠货真价实的产品获得尊严,二是供给优质产品和服务带来自豪感,三是对本地品牌的荣誉感。贫困户靠自身劳动创造产品致富,不仅带来收入增长,还会产生对自身能力和价值的信心。比如,远近闻名的江西上饶鸡腿,云南宣威火腿等优质产品都给当地群众创造了持续收入和精神归宿。此外,如果我们还能构建起本地生产、加工、物流、电商等产业链,打造出地方特色品牌,实现良性循环和长远、持续发展,无疑还会带来集体荣誉感。
当然,作为新兴扶贫形式,消费扶贫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市场混乱,贫困户参与能力弱,一些人打着扶贫的名义搞悲情营销损害消费者利益和感情等。
对此,须要政府出台政策加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要形成政府主导,企业、电商平台、消费者广泛参与的共治格局。政府通过举办网购节活动等营造氛围,广泛发动企业和消费者参与;还应该出台政策,搭建统一规范平台。比如,成立生产者联盟、消费扶贫联盟等做好供需对接,规范市场秩序。又比如,鼓励各类企业和电商平台成立扶贫产品专区,打开渠道,简化交易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和价格稳定。支持企业和电商平台升级网络技术和服务体系。对接贫困户,做好质量监管和溯源;通过产品创新实现产品溢价和销量增长;完善技术检测体系,杜绝虚假悲情营销等。
如此,消费扶贫的重要价值会日益凸显。它是一种综合了市场力量,可以激发社会广泛参与,兼有物质扶贫和精神扶贫双重高度的扶贫举措。对此,我们要足够重视,充分引导各地政府、企业、电商平台、消费者和生产者等广泛参与,统一协调,力求做大做好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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